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创新推行123调解工作法 打造服务“两个健康”的“南宁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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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30 13:20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调解委员会自2021年成立以来,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向民营经济领域深化拓展,发挥商会调解化解商业领域纠纷的制度优势,探索创新123调解工作法,通过制定一套调解机制、推行两个先行、实施三大联动,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两个健康”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成立以来,商会荣获国家级荣誉4项,自治区级荣誉8项,市级荣誉10项。2023年2月,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暨“万所联万会”观摩现场会在商会召开,全国工商联给予“做法实、亮点多、有创新”的高度评价。2023年10月,荣获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组建一套机制,提升调解工作规范性

坚持把规范、精准、高效的机制建设作为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提高诉调质效的重要依托。

一是建立规范的纠纷调解机制。制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流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调解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机制,保障调解工作运行有序。

二是健全调解与诉讼相衔接机制。制定《“法庭+商会”涉企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工作制度》,规范纠纷的受理、调解、履行、诉讼等流程。

三是创建联系合作机制。与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和江南区检察院分别签订《关于建立涉企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江南区检察院与经开区商会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在瑞声科技、腾科宝迪、雄塑科技等多家会员企业设立“检察官工作联络室”;与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广西景业律师事务所、广西至诚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商会和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培训、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等法律服务。

推行两个先行,做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坚持把普法先行和预防先行作为防范涉企矛盾纠纷发生的重要抓手,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商会。

一是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协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律师事务所送法进商会、进园区、进企业,教育引导企业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3年以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累计15次。

二是举办提升会员企业法治意识的各种培训。每年选派或推荐会员企业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普法培训、业务辅导和理论学习班,常态化邀请知名律师开展法律专题讲座、举办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训。

三是主动排查涉企矛盾纠纷。2021年以来,商会调委会成员深入176家企业,就人事、土地、劳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进行深入排查化解,排查出问题468个,化解453个,化解率96.8%。

实施三大联动,合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坚持把各方联动作为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各阶段。

一是调解力量联建。选优配强调解员队伍,调解员优先选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商会运行、公道正派的商会领导、企业家、律师等。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江南区检察院及时把商会人民调委会和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采取调解员受邀前往法庭、法官邀请调解员深入商会或企业开展巡审联调等形式,承接辖区内委托委派民商事案件。

二是纠纷案件联调。商会不能调解的纠纷,创新采取“法院+商会”“检察院+商会”“律所+商会”等联调形式进行调解。比如,在调解涉企纠纷中最常见、最大量的买卖合同和劳务合同纠纷中,邀请法院参与纠纷调解,主办法官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说明人民调解的优势以及不调解的风险,利用已生效的典型类案来释法说理展开调解。2023年以来,联合调解涉企矛盾纠纷36件,达成调解协议36份,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诉调结果联认。发挥司法支撑保障作用,通过“法院+商会”“检察院+商会”联合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商会督促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法院及时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当事人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者撤回起诉,法院依法审查并制作民事调解书或者裁定书,当事人、商会和法院共同签字确认。对调解不成的纠纷,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