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规章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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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2 04:35

商会管理工作制度为确保商会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开展,特作以下要求:一、商会会员要恪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商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商会对有以下行为会员,解除其会员身份,同时解除其在商会各级组织中一切职务: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2、参加非法组织,拒不悔悟;3、因企业信誉差、造成极坏社会影响,严重败坏温籍人声誉;4、拉山头、结帮派,对商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5、用造谣、污蔑等伎俩败坏商会声誉;6、侵占、挪用商会财产资金;7、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二、商会各级组织组员,要热忱参加商会工作,认真推行自己工作职责,自觉恪守商会章程、规章、制度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组织标准。商会对有以下行为各级组织组员,解除其一切商会职务:1、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组成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包含授权代理);2、拒不执行商会各级组织决定;3、不接收商会工作任务;4、在商会各级组织会议后,散布与会议决定精神相对立言论,造成不良后果;5、其余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三、商会聘用专职员作人员要热爱商会,严格恪守商会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本职员作。商会对有以下行为专职员作人员给予解聘:1、不胜任本职员作要求;2、因渎职给商会造成较大政治、经济损失;3、因不恪守纪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给商会造成不良影响;4、贪污、挪用商会资金或侵占商会财务;5、不服从领导指挥;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7、泄露商会机密;8、以商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9、对商会团结起消极作用;10、不恪守商会礼仪规范;11、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商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第一条:商会秘书处组织开展商会日常工作、财务工作、组织建设工作、会员服务工作、项目工作。第二条:秘书处是落实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决议决定精神执行机构。第三条:秘书处总责任人是秘书长,秘书长在常务会长办公会和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依照章程要求有以下职权:1、全权负责组织落实主管部门要求和会长办公会决议、决定;2、领导秘书处,主持商会日常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责任人,交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4、受会长委托,代表商会表态、签约;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第四条:依照会长办公会决议、决定精神由会长向秘书长下达工作指令,并对其工作进行检验监督。第五条:秘书长要定时向会长办公会汇报工作,应会长办公会要求做专题工作汇报。对会长办公会决议决定,秘书长必须无条件落实执行。常务副会长不能以个人名义向秘书长下达工作指令。第六条:秘书长必须按受监事会工作监督。第七条:会长办公会、监事会和会长应努力为秘书处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充分满足秘书长合理工作要求,维护秘书长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尊严和正当权宜。第八条:秘书长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要正确对待会员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胸怀大度,任劳任怨。第九条:秘书处副秘书长编制为6人,1名专职副秘书长,5名兼职副秘书长,兼职副秘书长必须由副会长兼任。副秘书长是秘书长工作助手,在秘书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十条:秘书处下设五部一室,即财务部、会员部、项目部、维权部、公关部和办公室。兼职副秘书长分别担任五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由秘书长兼任。专职副秘书长帮助秘书长开展办公室各项工作。第十一条:五部工作职责五部一室责任人在商会日常工作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遇有主要会务工作或重大商会活动要分工不分家,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财务部:负责制订商会年度综合预算草案和专题会务活动预算,对商会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对报销凭证和购货价格进行审察。会员部:负责会员服务工作、会员发展工作、会务活动筹备工作,配合监事会做好增补理事、副会长人选资格审定工作。项目部:负责项目标信息搜集、可行性分析和项目洽谈等工作,负责项目运作前期工作。维权部:负责会员来访和走访会员工作,努力为会员排忧解难,依法维权。公关部:调度商会内部各方面"社会资源",上对政府关于领导和部门,下对商会各组员单位,为项目立案、公关,要求政策优惠,各类难题闯关等事项与社会方方面面建立"绿色通道",为商会求发展,为市场求发育,为会员求发财服务。第十二条:副秘书长人选由秘书长提名,会长办公会任命。副秘书长解聘,由秘书长提议或副秘书长本人提出辞呈,由会长办公会决定。第十三条:五部组成组员人选由副秘书长提名,秘书长确定。第十四条:专职员作人员人选由秘书长提名,经会长同意后即可聘用。专职员作人员解聘需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专职员作人员工资标准由会长办公会决定,奖金标准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商会关于列席会议关于要求

为加强商会内部信息沟通,促进商会团结,增强商会凝聚力,深入推进商会决议民主化、科学化进程特作此要求。1、商会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会议时,可酌情安排非会议组成组员列席会议。2、列席会议者依照主持人要求方可就会议议题发表意见提议,列席者无表决权。3、列席会议者不得不经主持人同意讲话,不得干扰会议进程,不得破坏会秩序。4、列席者如对会议决议有意见可向会长反应,不得向其余人散布不满意见。5、会议对列席者正确意见应主动采纳,如不能采纳列席者意见应加以说明,给列席者以应有尊重。6、列席各种会议人数限定:列席会长办公会理事每次不超出4人,列席理事会会员每次不超出10人。7、

由秘书长依照轮换制标准和非会议组成人员意愿选定列席人员。

商会各级组织人员组成及职权

商会各级组织组成人员都有讲话权和表决权,列席人员有讲话权无表决权。一、常务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组成,不定时召开。秘书长、专职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其职权:1、依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理事会决议精神,结合商会建设实际情况,制订工作目标、工作标准,限定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审议同意秘书处提出工作计划以及主要商会活动规划方案;3、定时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4、决定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提出会议议程草案;5、任命副秘书长。确定商会专职员作人员编制及奖金。决定解聘专职员作人员;6、增补理事;7、决定开展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各种商会活动;8、其余需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重大事宜。※常务会长办公会需要提前二天以上通知。※特定条件下,可用电讯形式召开常务会长办公会。二、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职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其职权:1、审议经过准备提交理事会会议文件草案和准备提交届中会员大会审议会议文件草案;2、向理事会提交商会各项规章制度草案;3、提出增补副会长人选名单,提交理事会表决经过;4、决定开展费用在5—10万元(不含10万元)各种商会活动;5、决定专职员作人员工资标准;6、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7、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事宜。※

会长办公会需要提前二天以上通知。三、理事会由全体理事组成,每年召开一次。其职权: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2、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4、审议经过年度工作汇报和财务收支预、决算汇报;5、决定设置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6、制订内部管理制度;7、决定其余重大事项。※召开理事会需提前三天以上通知。五、监事会职责职权监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和会长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监事会独立开展工作。监事会组成人员以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理事身份参加商会活动时,要恪守常务会长办公会决议、决定精神,服从会长领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监事会依据商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商会各级领导班子组员、商会日常和暂时工作机构责任人进行监督,对常务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进行工作监督,并负有维护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会长领导权威职责。监事长因故不能参加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时,应由会长或秘书长于会前向其通告会议议程,会后向其通报会议结果。监事会能够由监事长动议召开常务会长办公会,提议罢免理事及商会日常、暂时机构责任人;动议召开理事会罢免副会长。监事会在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能够由监事长动议召开理事会提议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会能够由监事长动议召开理事会,提议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对出现重大失误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提议。监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方可提出动议和提议。监事会在动议和提议不被接收情况下,能够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监事长代表监事会行使提议权、动议权和汇报权结果要向监事会汇报。监事会对提名为理事、副会长候选人进行考评,并提出考评意见(对会长考评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在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并得到理事会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情况下,方可罢免监事长。理事会对监事会组员调整人数不得超出监事会组员总数三分之一(监事自动辞职不计算在内)。监事会全体组员亦是民主理财小组组员。监事长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六、会员(代表)大会职权1、审议经过理事会工作汇报和财务情况汇报;2、选举产生理事会;3、会员代表名额确实定和分配,代表产生,由理事会依照情况协商确定。七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职责职权

一会长职责职权1、对落实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决议精神,对商会建设及商会会务、商务、政务工作全方面负责;2、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召集并主持常务会长办公会;3、在时间紧迫情况下,对商会各种会议没有决定事项有随机决议权,并要对自己决议负担对应责任,事后向常务会长办公会汇报;4、签发商会下发、抄送、抄报文件;5、代表商会签署协议、协定等主要文件;6、对商会专职人员有聘用权,解聘专职员作人员需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7、依据商会理财制度,对商会费用支出有一支笔签字权(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用交由秘书长负责管理);8、其余需会长决定事宜。

二常务副会长职责权限1、参加常务会长办公会,有讲话权、表决权;2、依照常务会长办公会分工,对分管工作进行检验、监督和调研;3、对发觉问题,如属于商会已经有明确要求,和会长沟通,由会优点理,处理结果要反馈;如属于商会没有明确要求,提交常务会长办公会讨论,形成决议后,由会优点理;4、受会长委托,代表商会出席主要社会活动,表态签约;5、应会长要求,指导帮助秘书优点理疑难问题。

三副会长职责职权1、参加会长办公会,有讲话权、表决权;2、依照秘书处安排列席常务会长办公会,有讲话权,无表决权;3、依照常务会长会决定,任职副秘书长;4、应秘书长要求参加商会活动组织工作;5、受会长委托代表商会出席社会活动并表态。

四秘书长职责职权1、全权负责组织落实主管部门要求和常务会长办公会和会长办公会决议、决定;2、领导秘书处,主持商会日常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责任人,交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4、受会长委托,代表商会表态、签约;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五理事职责职权参加理事会会议,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讲话权、表决权。依照秘书长决定,任职秘书处工作部组员。

八商会财务制度

本商会财务制度经8月13日会员大会审核经过。本商会财务制度分为:1、关于财务工作责权关系简明说明;2、民主理财制度;3、招待费、捐资费、礼品费使用制度;4、会务活动费使用制度;5、差旅费使用制度;6、日常办公费使用制度;7、财务工作程序;8、财务人员工作制度。一、关于财务工作责权关系简明说明会长是我会法人代表,有权利和责任依照我会财务制度“一支笔”指示请款单和报销单,其余人非经会长授权都没有指示权。如会长违反财务制度,监事会可要求会长做出检验并酌情在经济上给予赔偿。在常务会长办公会及会长领导下,秘书处财务部制订财务预算、决算汇报和商会财务情况汇报,检验监督财务人员恪守财务制度情况,并重点预防出现贪污、挪用商会资金和侵占商会财产情况发生。假如工作监督不力,发觉问题不及时,秘书长和财务部领导要负对应责任。民主理财小组对会长、财务部长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实施全方面监督,并审查财务预、决算汇报和商会财务情况汇报。财务人员在工作业务上要接收财务部监督、检验和工作布署。不过,因为商会财务人员需要兼职,所以对他们日常管理及兼职员作分配,由办公室负责。二、民主理财制度商会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监事会全体组员均为理财小组组员,监事长兼任组长。民主理财小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职权:1、审核认定财务部对商会组织重大活动所提出财务预算、决算汇报;2、依据商会财务制度,对商会各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验;3、审议商会向理事会提交商会财务收支情况汇报。三、招待费、捐资费、礼品费使用制度1、上述费用年使用额度在6万以下由会长决定,6万元以上由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2、商会宴请各级领导有以下标准:一、不得用商会资金以个人名义宴请客人;二、不得用商会资金为个人办事宴请他人;三、宴请标准:省市四大班子领导人均500元,市级委办局领导人均300元,其余客人人均200元;四、宴请客人最少有两位副会长以上责任人作陪,标准上陪客人数不得超出客人人数;五、对衢州各区市县客人标准上由商会相关责任人个人接待。3、对以下人员安排工作餐:1)帮助商会工作非专职人员;2)帮助商会处理事务外单位人员;3)到商会检验指导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餐标准:对第一个人员,人均不超出10元;对第二种人员,人均不超出20元;对第三种情况酌情而定。四、商会会务活动费使用制度商会专题活动费用在5—10万元(不含10万元),由会长办公会决定;5万元以下由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10万元以上提交理事会决定。活动预算经相关会议同意后,由秘书处负责开展工作。五、差旅费使用制度以下情况下,差旅费使用由会长决定:按上级要求或依照商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参加相关会议;依照商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处理相关事宜;邀请外地人员来连帮助商会工作等。出差人假如超出2人需经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在以下情况下,差旅费使用由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到外地参加商贸洽谈、庆典、联谊、探访等非上级部门要求必须参加活动。出差过程中如需宴请他人或向他人赠予礼品按相关制度执行。不经会长同意不得报销交通、住宿以外费用。六、办公室日常办公费使用制度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管理由秘书长负责,但购置办公设备需经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要有预算。如决算额超出预算百分之十,秘书长要分别向常务会长办公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打书面汇报说明原因。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三年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经常务会长办公会同意后,要将其列为专题资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以确保商会正常运转。七、财务工作程序1、财务工作汇报程序财务工作汇报(草案)由秘书处财务部撰写,在征求监事会意见后,交会长审阅,由会长提交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经过后,提交理事会审议。2、财务工作检验程序监事会定时对商会财务工作进行检验。在监事会检验前,财务部要提前做好应检准备工作。对监事会所提问题处理程序:如属于财务人员工作不规范问题,由财务部指导纠正;如属于财务人员严重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由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交秘书长请示会优点理;如属于财务部责任人工作问题,由监事长通报秘书长请示会优点理;如属于秘书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由监事长通报会优点理;如属于会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由监事长和会长沟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监事长可在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上提出动议,讨论决定处理意见。3、商会经费使用程序商会经费支取和报销通用三标准:会长最终签字;手续齐全;白条子标准上不入帐(在以下情况下白条子可入帐,每笔金额在100元以下,销售方不能提供发票,事先经会长同意,事后有2人以上签字,且每个月不超出两笔)。商会活动经费使用程序:先由秘书处或活动筹备小组、专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决议精神,制订预算,交财务部审核,经秘书长请示会长同意方可使用。商会活动经费报销程序:出纳员按财务制度相关要求,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并要求经办人(2人以上)签字后交财务部责任人审核并签字,再由秘书长签字,最终经会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捐资费和礼品费使用程序:在会长权限额度内支出,由会长签字即可领取和报销;在商会活动经费中支出,按商会活动经费使用程序办理。旅差费使用程序:在经办人、财务部长、秘书长签字后由会长签字方可领取和报销。工作餐经费使用程序:在发票上注明原因和就餐人数,经办人(2人以上)签字后,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办公室日常办公费使用程序:办公室房租费、物业费,专职人员工资、节日补助费、市内办公交通费,日常办公消耗品费及办公设备维修费等在经办人签字后,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办公设备购置费、专职员作人员奖金费,在经办人签字后,还必须由秘书长和会长共同签字方可报销(凡购置物品需2人以上签字)。八、财务人员工作制度。1、财务基本制度1)严格恪守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2)认真执行严守商会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关于财务情况;3)按照银行制度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4)维护商会信誉,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商会工作顺利开展;5)保管好财务方面一切关于档案资料;6)恪守《会计法》和相关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7)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计帐、算帐、报帐。2、收款业务制度1)审查支票、现金有没有疑问,开户名称、日期、单位名称及印鉴是否清楚,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字迹是否清楚有没有涂改;2)所收款项金额应与开具收据相符,并按次序填写凭证、编号、登记银行、现金日志帐;3)收到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帐户,不得中途用于购物支出或调换掺混;4)收到款项清点审核无误,应该即开具收款收据。3、付款业务制度1)付款前首先复核原始凭证;2)是否有正规发票;3)发票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清楚;4)有没有领导及经办人签字。5)付款报销后,经办人须在凭证上签字;6)收入款项不存入银行,不得对外支付;支付时,需到银行取款再行支付;7)对外开具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8)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禁止利用帐户搞非法活动。4、复查对帐制度1)查对帐款,只准钱碰帐,不准帐碰钱;2)加强与银行查对业务,发生未达帐项应立刻与银行调帐,确保银行与商会往来帐款相符;3)银行对账单要加盖银行公章;4)会计、出纳经常对帐,发觉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商会主管领导汇报。5、库存管理制度1)出纳现金库是保管现金专用金库,必须严格管理;2)出纳现金必须做到帐款、帐实、帐帐相符。6、财务公开制度1)定时向商会汇报财务管理工作情况;2)如实向商会及理事提供财务关于收、支情况;3)定时接收商会主管领导及理财组监督检验。九会员登记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商会会员入会资格审查,提升会员信息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全方面性,特制订此制度;2、全部入会单位及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盖章、签字确认报送商会,经商会会议研究、审查后同意,方可进入领导同意步骤,经同意会员即为本商会注册正式会员;3、正式会员身份确认后,必须进行建档立案,已备以后检验;4、会员登记时用《会员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商会立案,一份返回会员单位,以证实其会员有效身份;5、会员申请完成后要填写《会员记录表》,其信息必须真实,并进行统一集中记入《会员单位记录表》里,进行统一造册管理,以方便对会员在册数量和行业分布、在职人数、注册资本金及会员单位名称简明信息了解;6、申请加入会员资格初审时要认真、客观、细心,以控制不符合要求会员入会,影响商会声誉和形象;7、会员登记信息三年一更新,方便商会能够了解到会员更新信息;8、商会工作人员要对会员登记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会员单位商业机密;9、商会对会员单位实施“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标准,退会会员登记信息另建档管理一年;十会员身份识别制度一、为了加强商会会员身份识别与监督管理,特制订此制度;二、《商会会员身份识别制度》是商会对会员身份识别并进行管理制度,只适应用于本届商会全体会员;三、商会对申请会员单位相关企业审查后,同意其为本商会会员,任期三年并发放《会员证》方便对其会员身份进行识别;四、《商会会员证》使用须知:1、《商会会员证》简称《会员证》;2、本商会《会员证》只作为商会会员身份证实,不作它用;3、商会任何会员不得用《会员证》身份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商会声誉活动;4、在商会举行会议或年度大会时,必须佩带《会员证》入场,以证实其会员身份;5、假如会员未按《衢州市绍兴商会章程》要求推行会员义务或损害商会声誉将取消其会员会籍;6、《会员证》使用期为3年,使用期过后,必须依照其是否继续为商会会员,若为商会会员,就换发新《会员证》;7、《会员证》外观设计版权及解释权归衢州市绍兴商会;五、《会员证》要作发放登记,并进行防伪码建案管理(《衢州市绍兴商会会员单位编码规则》),预防伪证影响商会声誉;六、《会员证》需补办必须进行补办登记;七、退会或取消会籍会员不再办理《会员证》,并建立退会或取消会籍档案;八、本制度从公布即时起有效,如换版另行公布。十一会员准入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商会管理,提升商会会员单位整体素质水平,增强商会在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桥梁与沟通作用,特制订此制度;2、本制度所称会员准入是指社会上经营企业或经营个体工商户自愿申请加入我们商会,并被审核、同意,允许加入本商会规章制度;3、申请会员单位主体资格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相关有限企业、股份有限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企业、一人有限企业及具备中国身份自然人均可;4、会员申请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无不良社会影响或未被工商行政及税务主管部门吊销过证照;5、申请单位必须为所填内容负责任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