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会职工福利发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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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2 13:18

  一、最新工会职工福利发放规定

  职工福利标准,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关于“少量”的标准,在补充通知中明确,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此后,全国各省陆续根据该通知制定地方版细则。

  江苏、天津、安徽、山东、福建、广西等地规定,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广西还明确要求,“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 不可发放中央和区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而上海对于节日慰问总额的规定则较低,“总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最新工会职工福利发放规定

  二、工会经费支出“六准”

  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这个规定里面规定了职工过年过节、生日、退休、和婚丧嫁娶的一些福利支出的规定。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福利的项目有几项?一共有六大项。这六大项是全国总工会出台的《办法》里提到的。

  (一)教育培训中的优秀学员可以发放奖励,这个是第一条规定。也就是说职工的素质提高培训等教育培训中如果成绩优秀的话,可以获得奖励。

  (二)基层文体活动可以有奖励,可以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三)公益活动中看教育类电影的电影票、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的门票、春游秋游可以购买门票。

  (四)职工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可以使用经费支出。

  (五)劳动模范、先进职工医疗休养补贴可以使用该经费。

  (六)困难家庭、家庭大病救助、意外事故、子女就学慰问可以使用公会经费。

  当然,工会经费使用也有"八不准"的规定。

  三、工会经费支出“八不准”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师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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