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记得申报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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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8 09:30

一、什么是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费用。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上缴的工会经费,则称工会筹备金,是工会经费的组成部分。

二、哪些单位需要申报缴纳?

▶在重庆市内建立工会组织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应缴纳工会经费。单位建立一年后,经帮助指导仍未建立工会的,单位应当自下个月起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缴纳工会筹备金。

三、工会经费应缴费额如何计算?

缴费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税务部门代收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会经费应缴费额=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上缴比例。

▶工会筹备金应缴费额=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

▶工会经费的上缴比例由全国总工会和市总工会确定,全国总工会和市总工会调整工会经费上缴比例的,从其规定。

注意

1.全部职工是指缴费单位中的各类人员,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工以及其他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及内部退养职工等。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2.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和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工的工资。

3.对工资核算不健全、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缴费单位,以其注册地所在区(县、自治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五、何时申报缴纳?

▶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行按半年代收。

▶每年1月1日—3月31日代收上年度7 -12月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

▶每年7月1日-9月30日代收本年度1-6月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

六、申报缴纳流程

1.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网站,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进入功能页面。

2.进入申报页面后,将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准确填写到“应税项1”,数据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出本期应缴费额,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3.申报成功后,根据提示信息核实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即可选择缴费方式完成缴款。

原标题:《重要提醒!7-9月记得申报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