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在街边遇到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该如何处理?怎么求助?
答:市民一旦发现街边、公园、车站等地方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立即拨打110或我市、县救助站电话,我市各救助站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救助站收到电话后会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各地救助站电话:
亳州市救助管理站 0558-5119691
涡阳县救助管理站 0558-7569155
蒙城县救助管理站 0558-2976195
利辛县救助管理站 0558-8069699
二、孤儿保障对象有哪些?
(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机构集中养育(含家庭寄养)、社会散居孤儿(含亲属抚养、独立生活等)。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失联,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继续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重残是指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或四级以上(含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失踪是指失踪两年以上,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
三、目前我市各婚姻登记处问题咨询电话多少?
答:各县区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涡阳县:7227729;蒙城县:7626725;利辛县:8805482;谯城区:5130900。
四、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是什么意思?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是指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一)受理地工作程序。受理地在受理异地申请时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受理地应在收到业务属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并做好记录。 异地户籍申请人无法提供业务属地所需申请材料的,受理地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有特殊情况应与全国系统提供的业务属地联系人沟通解决。 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受理地只负责审查外地户籍申请人提交材料要件是否齐全,不负责对补贴资格进行认定。
(二)业务属地工作程序。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 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
1、初审。业务属地乡镇(街道)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县级残联进行补贴资格审核。
2、审核。县级残联部门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残疾人证审核。符合条件的,报送同级民政部门进行补贴资格审定。
3、审定。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应在 4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审定。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五、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指什么?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采取任意地受理申请,户籍地负责审核的形式办理,申请人申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受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
受理地办理流程: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在信息系统收到户籍地办理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办理情况。
户籍地办理流程: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信息系统推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办理结果通过信息系统反馈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户籍地民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
六、社会资本开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
根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2020〕3号)文件精神:社会资本开办养老机构享受以下政策:
补助范围。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
1.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按以下标准执行:床位数达到100张以下、100至199张、20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不低于1000元、1500元、2000元的建设补贴。
2.日常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
3.贷款贴息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4.购买服务补贴。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购买服务补贴。
七、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
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养老机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环境、食品安全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
1、登记。社会力量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登记。申请人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向所在地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法人登记。2、社会力量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登记。申请者依法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
2、备案。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主动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材料。
3、备案机关。公益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经营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境外资本举办的养老机构、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备案,由机构所在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
4、备案材料。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报送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承诺书(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5、备案流程。举办者应于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民政部门养老服务业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民政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受理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提供备案回执,以及本地区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养老机构相关标准清单;对于备案材料不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全材料后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我市高龄津贴申请标准、申请渠道有哪些?
答:从2012年1月起,我市统一建立高龄老人津贴普惠制度,发放标准为:80周岁至84周岁的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100元,85周岁至99周岁的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200元,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6000元。
我市“高龄津贴发放”可通过以下3种申请方式:一是协助申请,即高龄津贴领取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居住地的社区或村代办点申请办理;二是通过电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办理;三是手机自助申请,即高龄津贴领取人手机下载皖事通APP(需注册并实名申请),点击打开各县区民政局办事项目“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进行自助申请。通过新开通的人脸识别功能,居民可在任何地方上网进行高龄津贴的申请,不需要再准备其他材料申请,极大地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真正做到便民服务。
九、据了解,我市近期出台了《亳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在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方面有适度的放宽,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特困人员认定的最新文件精神,10月份,市民政局细化出台了《亳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在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方面进行了适度的放宽,一方面扩大了可认定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在原“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肢体残疾人”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另一方面扩大了可认定为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范围,增加了以下两种情形: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都可认定为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的能力。另外也明确了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十、据了解,我市近期出台了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的新政策,持有居住证的困难群众在居住地就可以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为深化社会救助改革,解决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城乡困难群众申请办理社会救助的难题。7月份,市民政局印发了《亳州市困难群众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具有亳州市户籍,长期不在户籍地县(区)居住,在非户籍地县(区)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城乡困难群众,可以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直接申请办理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的程序、流程与在户籍地申办基本一致,申办成功后,在居住地建立救助档案、发放救助金,享受居住地相关救助待遇。推动实施困难群众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是贯彻落实《亳州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实施后,将进一步充实居住证的“含金量”,提高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十一、据了解,我市已将低保、特困人员的审批权全部委托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为简化优化低保、特困人员审核审批流程,2019年下半年,我市谯城区就试点将低保、特困人员审批权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2020年6月份在全市推广实施。审批权限下放后,乡镇(街道)均成立了领导小组,配强了工作力量,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直接完成辖区内低保、特困人员的审批,实现了权责统一,提高了工作效率。审批权委托下放后,如申请资料齐全,乡镇(街道)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从审批之日下月起发放救助金。
审批权委托下放后,县级民政部门将从繁杂的审批工作中解脱出来,重心落在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督查复核上,更好地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十二、根据惯例,每年6月份市政府都将发布新的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请介绍一下今年的标准调整情况?
6月9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657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854元/人/月,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调整至750元/人/月、550元/人/月,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2250元/人/月、500元/人/月,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300元/人/月、200元/人/月。新标准从2021年7月份起执行。
今年的提标通知与往年有一些新变化,就是在提标通知中明确了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
十三、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 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地域分布的广泛性。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十四、请问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社会组织的名称有明显的特征,即使用类似于“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中心”“学校(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后缀的。
近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工作,自2018年1月以来,先后分5批次,向社会公布取缔了17家非法社会组织(中华文化义工鼻祖尹喜文化研究会、涡阳县曹市镇浴池协会、涡阳县李氏文化研究会、涡阳县孙氏文化研究会、博爱助困慈善机构、利辛县糖尿病之友协会、亳州市博学协会、亳州市婚庆传媒业协会(筹)、亳州市尹氏宗亲联谊会、亳州市养生文化研究会、神州易经科学研究所、世界华人书画家协会亳州分会、中华药都收藏家协会、涡阳县孝文化协会、涡阳县尹氏宗亲会、涡阳县尹喜文化研究会、蒙福教会)。2021年以来,我们又依法取缔劝散了5家非法社会组织(涡阳县快递协会、涡阳县雉河户外运动俱乐部、亳州市青年电子商务协会、亳州市黑胶文化协会、中国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
非法社会组织为了迷惑公众,从名称、组织架构等各个方面都模仿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如果不注意观察,的确让人难以识别很可能被“忽悠”。判断一个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凡是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中找不到的,就可能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就要认真甄别,不应轻信上当,必要时可以拨打民政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十五、什么是功能型党支部?
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中,有3名以上党员,但党组织关系往往留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无法转移到社会组织来,按照相关规定可成立功能型党支部。功能型党支部不用转党组织关系,不能发展党员,不用交纳党费,但必须按照党建规定,开展党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