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河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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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8:42

  为切实推进我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有效保证全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落实落细、高效运转,努力构建齐抓共管防溺水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广东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指引〉的通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防溺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海丰县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明确陶河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陶河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彭小春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谢春山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信贤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  映   副镇长

                 李奕娜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张志辉   派出所所长

                 杨桂明   中心校校长

                 黄汉权   中学校长

                 郑  炜   党政办负责人

  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彭小春同志兼主任,杨桂明和黄汉权兼副主任。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全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行动重要政策措施,根据工作和形势,定期、不定期协调召开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和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成员单位和各部门工作职责清单

  (一)宣传部门:指导各村(社区)在每年4月至11月周末和暑假期间黄金时段播放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片、警示片及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营造社会广泛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中小学:严格落实教育部防学生溺水“六个不准”、省教育厅防学生溺水“十二项必须”和是教育关于防学生溺水部署要求,强化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学校沟通,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发生溺水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分全力搜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工作;定期召开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当前防溺水形式,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部署、在强调;针对暑假集中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八个一”活动。

  (三)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开展校园防溺水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对事故易发场所的治安巡查;加强学生溺水事故的现场处置,排查化解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四)公共服务办: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儿童防溺水安全宣传,提升其防溺水安全意识。

  (五)经济办:加强对江河及其岸线和水利设施的监管,根据需要并因地制宜设立警示标志、防护和救助设施设备。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河湖巡查内容,发现孩童在河流、水库野泳、抓鱼、游玩时,劝阻远离危险水域。加强符合当地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且已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养殖池塘管理。督促养殖者加强巡查和看守。

  (六)应急办:督促指导开展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及责任倒查等善后处置工作;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搜救工作。

  (七)妇联:指导各村(社区)妇联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加强留守、外来务工、单亲家庭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提升监护人安全意识。

  (八)团委:以农村留守、外来务工、单亲家庭学生为重点对象,依托广东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开展“青春自护 防溺水专项活动”并通过各级关爱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为留守儿童开展防溺水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在周末、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离校期间学习交流、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


陶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