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彪 :重点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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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06:53

刘志彪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

当前,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其中一个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就是着力完善常态化、规范化的政企沟通机制。

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下,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政企沟通机制,过去我们做过不少努力,各地基层党委政府也为此推出过许多行之有效的密切政企沟通的具体措施。但客观分析这些政企沟通机制的形式和效果时,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些政企沟通机制的具体形式背后,其实存在着一种难以克服的先天缺陷和问题,这就是有限的党政干部人手,怎么去直接面对无数分散的、处于瞬息万变市场环境中的企业,尤其是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在这种权力主体的集中性与市场主体的分散性并存的态势下,直接的政企沟通机制的运作效率是难以保证的。一是党政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如果日常频繁地直接与企业沟通,那不仅时间精力难以保证,而且会耽搁所承担的其他经济社会事务。毕竟,政企沟通只是党政部门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已。二是对单个企业来说,在这种分散的沟通机制下,参与涉企事务决策和咨询可能只是形式上的,很难及时、系统化地把自己的实际需要和面临的困难反馈给政府部门,并为具体的职能部门所接受。三是若政府直接面对企业进行沟通,不仅会承担过多的不必要的职责,而且会因包办了很多应该由企业去完成的事务,而缺少政策运用的弹性和灵活性,一旦发生利益纠纷或冲突,往往没有沟通回旋的余地,出现无路可退的窘境。因此,现行的很多具体的政企沟通机制,要么蜕变成形式主义的摆设或“花架子”,好看不中用;要么干脆就变成了变相的行政命令。

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下,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政企沟通机制,需要在分散的企业与集中的政府之间构建一个具有强大沟通能力的中间机构或中间体,这就是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是由众多商人和企业家组成的协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行业协会商会的建立与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也是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运行的社会经济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整个社会经济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一方面,它比政府更接近企业特别是广大的中小企业,更清楚企业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更有力量代表广泛分散的市场主体利益,因而能够在政府目标与企业利益诉求之间作出平衡或协调;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商会不是政府的下属行政机构或派出机构,而是由法律规范成立的社团法人组织,代表企业群体的利益,因此能更加灵活地作出有利于企业群体的决策,对中小企业提供及时的帮助。在发达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在政企沟通中具有较大的作用空间,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可以把分散的企业意见和要求,向政府集中反映,制度化地与政府尤其是主管部门沟通,降低政府管理的幅度和跨度,帮助政府修正长远规划、产业政策、管理条例制定中的不足甚至错误之处,有利于经济长远地、稳定地发展。

第二,把党和政府对企业在政治、经济、技术、环境、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方针政策,通过咨询、培训交流等形式传递给企业,也可以帮助政府开展行业检查、进行行业评比等活动,提高企业素质和竞争力。

第三,加强行业自律,实现自我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具有规范企业自身行为与企业产品标准的职能与作用。同时,也可以为所属会员和企业提供多种服务,如组织展览会、招商会、论坛、推广会等。根据反垄断法的要求,还可以进行一定的企业行为协调,消除市场的恶性竞争。

行业协会商会是政府和企业的帮手,它为二者提供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着其他主体无法替代的中介作用。我国改革、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包含一个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规范政企沟通机制中的作用问题。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这一总的目标之下,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脱钩改革,也是政府机构改革非常重要的一环。这种脱钩趋势的调整,可以使政府角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灵活,让行业协会商会站到前面去处理很多事情,符合国际上的规范和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可以代表企业利益与政府对话与协调,并承担社会责任,代表社会利益;有利于政府简政放权,降税减费,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使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打交道更为顺畅。

为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政企沟通机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政企沟通中的功能和作用,重点需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彻底脱钩的速度。现在脱钩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人员的身份问题,脱钩后相关人员不再具有行政身份,待遇及其他福利保障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二是来自于资金方面的困难,政府不再向行业协会商会直接拨付运营资金,行业协会商会需转向成员企业或政府收费,而收费就必须提供服务,这就决定了行业协会商会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转变观念与服务态度。

行业协会商会应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能和功能定位。一方面应服务好党和国家,更好地传达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应更好地服务企业,包括代表我国企业在国际上进行交流、交易、交涉等,维护好我国企业的权益。只要做好上述工作,就会有广阔舞台,便不需要发愁经费问题。过去政府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中,常常会把一些能力不强的人调整到行业协会商会,这其实是对行业协会商会工作重视不足的表现。其实,行业协会商会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与人交往沟通的能力要求很高,是那些真正有协调能力、专业素质过硬人才充分发挥自身才识的广阔舞台。

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台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法律,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法律地位、性质、功能、责权、内部治理机制等要素。通过法治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其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规则和自律行为准则来理顺行业协会商会与会员及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实现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