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本商会宗旨是“诚信、合作、奉献、发展”,即遵纪守法、恪守诚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商会会员间以及商会会员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与海内外各界积极共享商会资源,寻求共赢;为商会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为首都和陕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树立“秦商”良好的信誉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