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法访企笔记 ④丨一企业被法院“活封”执行 →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0-19 10:03

“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

工作部署

成都法院在行动

(点击海报

查看专栏)

· 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 ·

天府新区法院丨“活封”执行“暖企心”

如查封

小微企业经营“难上加难”

不查封

如何保障胜诉权益实现?

天府新区法院近日灵活采取“活封”方式柔性执法,成功执结一涉合同纠纷案件,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企业纾困解难,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01

公司欠钱不还被执行

在老黄与甲公司、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天府新区法院判决俩公司向老黄支付60余万元货款及律师费4万元,但公司一直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2024年年初,老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俩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近日,老黄积极向法院提交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乙公司仍然在正常经营。

法院执行办案团队核实线索后快速前往乙公司门店经营部进行搜查,发现确实一直保持正常经营,且并未如实申报财产与经营收入。

针对被执行人乙公司拒不按照执行通知要求报告财产、使用案外人账户收取收入而不报告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即刻采取惩戒措施。

02

“活封”设备

帮企业一把

但甲公司、乙公司作为小微企业,其日常经营完全依靠门店上这些治疗口腔的机器设备,若强制查封则会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经办案团队现场核实,俩公司通过案外人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发放工资与其他正常经营开支,不存在恶意转移经营收入的情形,若强行施以查封无疑会加重公司经营负担,削弱其履行能力,致使申请人债权无法顺利实现。

执行法官基于上述考量,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决定以“活封”设备的方式查封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保管和使用,使查封设备能够物尽其用,避免过度影响和干预被执行人生产经营。

03

给予宽限期

企业主动履行

对于俩公司拒不按照执行通知要求报告财产、使用案外人账户收取收入而不报告的行为,执行法官当场宣读并送达预处罚通知书,给予其一个月履行宽限期,并责令公司于履行宽限期内将全部营业收入在扣除工人工资等生产经营必要开支后汇入法院执行账户,足额为止。

若在宽限期内仍不如实主动履行的,则对二被执行人甲公司、乙公司处以罚款;对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最终,俩公司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与申请执行人老黄达成还款和解协议,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不再采取惩戒措施。

“在不影响胜诉权益实现的前提下,为涉执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为民营企业缓解执行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天府新区法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用心用情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以有力的司法服务强信心、稳预期、助发展。

成都两级法院

正陆续深入辖区内企业

开展“送法问需”活动

以贴心优质司法服务 护航企业安心发展

步履不停

来看「蓉法访企笔记」第4期

● 高新法院

时间:10月10日

地点:辖区内某建筑工程类企业

访企笔记:在问需交流会上,双方对下一步精准问需、开展司法延伸服务及联合党建工作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法院将根据收集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相关问题和法治需求,通过座谈交流、教育培训、以案说法等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回应企业的司法需求。

● 锦江法院

时间:10月10日

地点:锦江法院

访企笔记:组织召开“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暨建设工程诉前鉴定实质化运行座谈会,锦江区建筑行业协会及部分建筑工程造价代表单位参会。各方就诉前鉴定机制的完善、诉前鉴定机构的评价与筛选、鉴定费用的承担、诉前调解各环节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完善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金牛法院

时间:10月15日

地点:辖区内某建筑工程类企业、某食品生产企业

访企笔记:详细走访了解两家企业经营现状,全方位深层次搜集掌握企业最关心、最迫切的诉求,并就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合同执行、用工纠纷等法律问题进行交流,从合法依规诚信经营、强化源头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专业性建议,为企业答疑解惑、纾难解困。同时,听取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 龙泉驿法院

时间:10月10日

地点:辖区内某光电材料生产企业

访企笔记:与天府新区法院联合到该公司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等情况,并召开了知识产权保护、民商事审判服务企业座谈会,邀请多家企业参加。会上,两家法院分别通报了近年来涉龙泉驿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和该区域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听取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产品销售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司法需求,并发放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指南等资料。

● 彭州法院

时间:近日

地点:辖区内某纸业生产公司,彭州市工商联

访企笔记:联合彭州市人社局、彭州市司法局等单位到企业走访并开展座谈交流,针对企业法治需求答疑释惑,并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企业健康长效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与彭州市工商联联合举办“彭州市青商会基层企业走访活动”,“巧姐党员法官工作室”成员为青年企业家开展了一场以“企业风险防控”为主题的法治宣讲。

< 第2323期 >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成都日报锦观新闻,在此致谢!

供稿丨高新法院、锦江法院、金牛法院、龙泉驿法院、彭州法院

编辑丨李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