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委印发《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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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14:13

【中国绿发会讯】自2024年8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国标委)印发《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简称《指标体系》)以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标准工作委员会(简称:绿标委)已陆续召开两次会议,就落实国标委《指标体系》工作展开讨论。

《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21项、三级指标59项,其中包含关于收费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18项基本条件。团体标准组织应按照《指标体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我评价,并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评价结果,满分为100分。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其中明确:“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由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标准化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按照相关标准制定程序和规范自主制定发布的标准,叫做团体标准。

国务院2015年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

绿标委相关工作负责人、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团体标准的制定,相对于国家标准来说可以起到“查漏补缺”“灵活创新”的作用,且从标准出台效率来讲,也契合当前社会经济某些领域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具备规范性的市场需求。从此次国标委发布《指标体系》内容来看,相关评价指标的明确,有助于团体标准的编制单位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进而为优质团体标准的制定提供重要保障。虽然有些评价指标相对来说存在一定难度,但属于“努力够一够可以达到的水平”,总体来说对于国内团体标准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组织和专业团体更多参与国际制定并充分发声,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2023年6月,以中国绿发会编写的全国首个《农田土壤固碳评价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当季》为技术依据,以计算农田土壤有机质提升产生碳汇和研究土壤固碳方法学为目的的试验示范项目在湖北丹江口实施 图源:央视网)

截至2024年9月,绿标委已先后发布46项团体标准,其中《生物多样性矿区标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基地评价标准》《农田土壤固碳评价技术规范第1 部分 当季》等在实践中得到了良好应用并取得积极反响。

后续,绿标委将根据《指标体系》要求,积极开展自我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