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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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6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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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合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压降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又强化联动对接,全方位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治理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合力,努力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主  任:叶臻阳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项仁来 (人大工委副主任)

成  员:彭何军 郭凯翔 梅雪峰 陈 俊 

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道交委)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彭何军任办公室主任,郭凯翔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日常事务和督查考核工作。

道交委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按程序报批,不再另外发文。

三、工作职责

(一)道交委工作职责

1.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道路交通领域内相应的安全工作。

2.负责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道交委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与本部门本行业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3.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分析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形势,研究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的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交通安全问题。

4.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等具体工作。

5.牵头对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

6.监督相关部门对新建、改建道路等落实道路设计、规划、建设、验收“四同步”制度,并组织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验收,开展交通安全评估。

7.完成街道政府、街道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道交委不替代街道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道交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拟订道交委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建议,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根据道交委要求,推进落实相关计划安排和行动方案。

2.定期向街道安委办报送贯彻落实街道党委、街道办事处领导批示指示和街道安委会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和主要工作措施等。

3.筹备组织承办道交委相关会议和活动,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协调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完成有关工作任务,负责对成员单位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工作。

4.负责道交委其他日常工作和道交委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各村(居)、各成员单位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细抓实。

2.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党政联席会议内容,定期分析形势,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强化宣传,夯实基础,整改隐患,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联动联合,密切协调,适时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攻坚克难,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3.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加强工作协调,及时上报工作方案和工作动态,并建立工作资料台账,以备查验。


云和县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