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7月10日,山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慈善联合分会正式成立。首批吸纳的慈善组织实现了省市县三级、16 市地域、公募与非公募类型、有业务主管单位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四个全覆盖”,具有较强代表性。联合分会设立联络员制度,由省慈善总会出任省管慈善组织的联络员,16市慈善联合会或总会出任各地慈善组织的联络员,通过这种方式初步建立全省慈善行业体系,以扩大影响力,发挥全行业、全地域协调联动和交流互促的功能作用。
近年来,我省慈善组织发展迅速,目前已达到1196家,居全国第三位。2023年度,全省慈善组织接受爱心捐赠超过43亿元,在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等发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种背景下,组建慈善联合分会,使其成为全省慈善行业的服务平台,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职能定位,慈善联合分会应“发挥好四个作用,争做四个典范”,即发挥行业自律规范作用,争做依法行善的典范;发挥诚信公信引领作用,争做阳光慈善的典范;发挥合力促善兴善作用,争做惠民慈善的典范;发挥公益生态营造的作用,争做文化慈善的典范。
此外,山东还首次发起全省慈善组织行业自律倡议,呼吁慈善行业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为民初心、严格依法行善、加强自身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尊重捐赠意愿、助力共同富裕、加强信息公开、注重交流合作、弘扬慈善文化。(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