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换工作,工会会员关系切记要转走!
2019-06-05 16:51
各位会员
大家在换工作的时候
都会记得五险一金
这些关系的转移与接续
但是今后
也一定记得
工会“会籍”
(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
也是需要转移接续的
否则
会影响享受工会的各项福利哦!
首先来介绍一下工会会员会籍。
工会会员会籍
工会会员资格,是职工履行入会手续后工会组织确认其为工会会员的依据。
工会会员会籍,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而变动,实行一次入会、动态转接。
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籍就在哪里。
劳动(工作)关系变化的会籍管理
(一)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由调出单位工会填写会员证“工会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出具《工会组织关系介绍信》。会员《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
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并实现再就业的会员,其会员会籍应转入新的用人单位工会。会员以会员证或服务卡等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应予以接转登记。
同时在会员管理系统由调出单位工会转出该会员,由转入单位工会转入该会员;也可由会员自行在12351APP进行转出或迀入操作,经相应工会组织审核后批准;也可由会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去转入单位上级工会进行强制转接会籍。
(二)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且新的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其会员会籍原则上应暂时保留在新的用人单位属地工会,由原单位在会员管理系统转出该会员,属地工会组织转入联合工会,或由会员自行在12351APP做相应会籍管理操作,待所在单位建立工会后,再继续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
(三)临时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会员,其会籍一般不作变动。如借调时间六个月以上,借调单位已建立工会的,可以将会员关系转到借调单位工会管理。借调期满后,会员关系转回所在单位工会。会员离开工作岗位进行脱产学习的,如与单位仍有劳动(工作)关系,其会员会籍不作变动。
会籍保留
(一)会员退休(含提前退休)后,在原单位工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退休后再返聘参加工作的会员,保留会籍不作变动。
(二)会员失业的,由原用人单位办理保留会籍手续。原用人单位关闭或破产的,可将其会籍转至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村(社区)工会做会籍保留操作。重新就业后,由其本人及时与新用人单位接转会员会籍。
(三)已经加入工会的职工,在其服兵役期间保留会籍。服兵役期满,复员或转业到用人单位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
(四)会员在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不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及北京市相关会员服务。
会籍除名
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会员所在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同时收回其会员证或服务卡。
基层工会应在会员管理系统中进行会籍除名操作。
职工所在单位
未建立工会的会籍管理
(一)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职工,按照属地和行业就近原则,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入会申请,在上级工会的帮助指导下加入工会。用人单位建立工会后,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
(二)非全日制等形式灵活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单位工会,也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和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等。
(三)劳务派遣工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加入工会,也可以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的,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均未成立工会组织,派遣工可在用工单位属地加入工会组织。劳务派遣工会籍由其所加入的工会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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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军
编辑:杨姣
东城区总工会结合北京市总工会发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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