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福建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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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8 02:19

商会服务范围:宣传政策、协调关系、协调政府作好综合治理工作;提供经贸信息和法律咨询,开展培训,举办和组织参加订货会、招商会、展销会、联谊会、恳谈会、协调会等各种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团结、引导、教育会员敬业、守法,提高素质;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愿望、要求和建议,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地区之间的关系,促进合作与发展;接受两地政府的委托,承办经营方面有关事宜,协助政府管好行业;鼓励会员投身光彩事业,参与各项公益活动,为会员提供必要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