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自2023年10月31日起,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原油、铁矿石、铜精矿、钾肥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稀土纳入《实行出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进口、出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有关进出口信息报告义务。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受商务部委托负责上述5类能源资源产品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
企业需完成重点能源资源品进出口监测系统注册流程后,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填报。
一、企业基本信息填报
1.填报方式:线上。
2.填报内容:企业初次登录重点能源资源品进出口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后,上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代码、企业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其后企业每年需更新一次企业基本信息。
3.办理时限:企业基本信息审核和企业基本信息年审1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二、合同信息填报
1.填报方式:线上。
2.填报内容:企业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海关代码、商品名称、商品描述、合同号、贸易方式、贸易国(地区)、原产地国(地区)、合同数量、合同规定装船期、预计货物抵港日期、装运港、报关口岸、装运数量、报关数量、合同签订日期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上传合同作为附件。
3.办理时限:如无特殊情况,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装运信息填报
1.填报方式:线上。
2.填报内容:合同信息中有关内容由监测系统直接导入,装运港口、装运数量、报关口岸、报关数量4项信息如有变化则修改,如无修改用户只需填写实际装船日期。
3.确认时间:企业提交申报后,系统自动即时确认。
4.生成许可证申领号:确认实际装运后,系统自动生成许可证申领号,企业凭申领号在许可证系统进行申领。
四、许可证申领及签发。
1.申领方式:线上。
2.申领程序:企业在完成监测系统填报后,相关信息传入许可证系统。企业登录许可证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进行无纸化申领。
3.办理时限:发证机构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符合许可证签发管理要求的申请后,如无特殊情况,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发工作。
五、到港信息填报。
1.填报方式:线上。
2.填报内容:到港信息部分内容由监测系统直接导入,报关数量和报关口岸2项信息如有变化则修改,如无修改用户只需填写实际抵港日期和经营单位2项信息,并上传该批次货物的提单作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