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政商关系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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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7 13:47

原标题:古代政商关系考略

刘永加

中国古代常常采取“抑商”政策,当时的官商关系如何?在处理政商关系方面对今天有何启示?

颜师古因用商人为官被降职

唐代是禁止官员与市场、商人接触的,这是唐前期政府为了防止官员经商或与商人勾结而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早在唐太宗初期制定的《官品令》中就明确规定:“工商杂色之流,必不可与朝贤士大夫比肩而坐,同坐而食。”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又发布诏令:“五品以上,不得入市。”次年再次重申:“禁五品以上过市。”到武则天时,这些法令条文被继承并保存下来。

这些诏令法令的颁布,除了有贬抑商人的目的之外,还有隔绝官员和商人交往的意图,以避免官员与商人勾肩搭背,以权谋私。

唐朝廷不但颁布了预防官员经商的诏令,而且严格加以执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官员毫不留情地给以惩处。据《旧唐书》记载,贞观七年(633年),“颜师古拜秘书少监,是时多引后进之士为雠校,师古抑士流先贵势,虽富商大贾亦引进之,物论称其纳贿。”这个记载是说,当时颜师古在担任秘书少监即秘书省的主官时,因为工作需要,要提拔使用一批雠校。能进入秘书省工作自然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本来是该从科举中进士人士中提拔使用,可是颜师古却提拔了一批权贵和富商子弟,因此被人举报收受富商等的贿赂,“被贬为郴州刺史”。

唐玄宗时期,朝廷也采取了一些禁止官员兼营商业的措施。当时长安实行坊市制,设立的东西市商业繁荣,最初一些权贵在东、西市建了不少店铺出租,获取房租收益。唐玄宗意识到官员这样会争利于民,先是下诏规定一个店铺每月的租赁费不得超过五百文。过了几年唐玄宗又下诏禁止官员在东、西市购置店铺或馆舍。同时,玄宗还要求官员不要搞第二职业。对于官员家属和部下的经商活动,唐朝也是严加禁止的。

苏辙依法裁决外商遗产纠纷

到了宋朝,与唐朝的政策有所不同,北宋开封取消了坊市制,实行开放的街市,积极鼓励人们经商,搞活经济。宋太宗赵光义曾诏令:“自今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这里的细碎交易应该是指小微经营的,一律免税,同时规定严禁官吏勒索、刁难商贾,官吏如果对商人“滞留三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因乞取财物,赃重者,徒一年。”这些规定给经商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尤其是宋仁宗时期,更是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使得都城开封呈现出一派清明上河图的繁荣富庶景象。

在这种氛围下,宋代官吏大都能够依法办事,厚待商人,促进了工商业的大发展。大名鼎鼎的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他在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登进士第,曾任户部侍郎。他就曾依法办案,公正地处理了一起外商遗产纠纷案。苏辙能够秉公执法,甚至敢于驳回下属的不合理判决,说明他心底无私天地宽,不为富商站台,同时也保护了自己,也为外商到中国经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处理九卿会丧的丑剧

自古以来,历代大都采取抑商政策,但是商业还是不断地发展,大商人也不断涌现。到了清代,抑商问题逐步有所改善,同时因为种种原因,也出现了官商勾肩搭背的现象。

但是,在乾隆时期,出现了一起政商合流的丑剧,让人们感受到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有多重要。据郑逸梅《清宫轶事》记载:乾隆五年(1740年)秋,北京城里死了一个匠户,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开发商。虽然他不是什么官场人物,丧仪却极为风光,轰动了整个京城。达官贵人接踵而至。原来这些官吏可不是白来的,参加会丧诸臣每人谢仪五百至二千两银不等。在当时官员们工资收入不高的情况下,只走一趟便可得千金,况有内阁学士相邀,九卿又何乐而不往?于是便演出了这场九卿会丧的丑剧。

乾隆派京师九门提督、兵部尚书鄂善前往调查处理。这一切,鄂善很快审明。乾隆特下谕戒饬九卿:“身为大臣,而向出身微贱之人俯首拜跪,九卿纵不自爱,其如国体何!”到了十二月更又重申:京官“除亲友及同朝者仍照常庆吊外,其有交结富室大户,希图肥润等事,照不谨例革职。”显然,乾隆给官员们界定得很清楚,不得再与富商大户有非法纠结,必须清清白白。(作者为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