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产业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履行政府授权委托的职能,作为电子信息行业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社团组织和企业之间的枢纽和桥梁,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促进电子信息行业自律,协助和支撑政府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行业利益,促进电子信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