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遵守重庆市各项地方性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广泛联络在渝闽籍人士,招商引资,开办实业,繁荣商贸,促进闽渝两地技术、商务交流和协作,开展联谊交流等活动,为会员服务,为繁荣重庆、福建的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