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建立和完善,商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西安市社会组织达1400多家,陕西全省达2万多家。这其中,各种类型的商会约占30%左右,与市场经济联系的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各类协会、公会等又约占30%左右。二者之和占了社会组织总量的60%以上。这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重要标志,是市场经济自我调节、社会自我管理、丰富和充实社会民主的有效途径,是一个大趋势、一件大好事。如何健康推进其发展,党和政府从国家大层面上在深入考虑、顶层设计,深化多方面的改革,以顺应这种社会趋势和需求;而作为商会自身是否认识到位、行为正确、自律自觉,也是健康推进的重要构成部分。本文结合陕西浙江商会、西安市台州商会自我建设中的一些思考和体会,谈一些观点和意见,与同行同仁和相关方面交流共勉。
商人与商品、市场伴生在一起。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看,商人-商队-商帮-商会的文明进化历程,就是人类社会商品经济文明进步、进化的历史。古今中外,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进步,无不是商品因商人而聚集,市场以商品而繁荣,产业以市场而兴旺。聚商是经济之魂。
我们今天重启丝绸之路,在更多层面、更大范围重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即源于我国1400年前自秦汉以来持续了几个世纪、几百年的古丝绸之路。当时,陕商(秦商)被称为“天下第一商帮”,因为陕帮的作用,陇右“富甲天下”,八百里秦川成为“天府之国”。以陕帮为首的中原陕、晋、齐、鲁等商帮以国商的面貌出现,秉承家国一体的精神,生意做到西亚、中东、西欧,用商品、商业、商品技术、商业信息构筑起人类社会长达数万里的商贸经济驱动带,与沿途各国联手,共同筑就了数万里范围的国际经济繁荣区。及至宋、元、明时期,海上丝绸之路打通后,水路凭借船载较旱路车载马驮更好的经济性,逐渐取代旱路丝绸之路的主体地位,闽越、粤海、洞庭、宁波、龙游等商帮逐渐兴起,并做大做强,在繁荣东南亚、中西欧和东非一带经济的同时,也带动了我国东南沿海地带经济的发展。
1899年,我国出现民间草拟的商会章程《拟中国建立商业会章程》,开始出现民间商会模式;1902年,上海成立“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是我国近代商会的雏形。1903年,清政府设立商部,1904年颁布《察定商会简章程》《商会章程附件六条》,为我国近代最早的商会法。1905年元月,天津商会正式成立,为我国近代第一个完全商会。民国5年,即1915年,参议院代行立法院职权,颁布《商会法》;1927年,重新修订颁布《商会法》和《商会法实施细则》。这期间,我国商会组织快速发展。至今,我国许多商埠重镇,包括古丝绸之路的甘肃河西走廊和新疆南、北疆的一些经济重镇,还保留的清末民初的陕西会馆、山西会馆、云南会馆、闽越会馆等等,这些商帮会所,就是我国近代的商会。
西方成立商会较早,法国1599年在马耳塞市成立商会,是西方最早的商会。近二三百年间,西方进入完全商品经济社会,商会成为西方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者、协调者、自律者。英国商会在西方具有代表性,其宗旨是“帮助盈利组织获利的、有力的、非盈利组织”,作为私有界的代言人与政府联系,反映企业意见与要求,对政府制定政策施加影响。其下的行业商会“苏格兰威士忌协会”,会员企业商品占据市场份额的95%,行销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作为民间组织,虽然没有执法权,却挑有监管和打假两项职能。会员企业原料、工艺流程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规范,协会会起诉会员企业甚至将其除名。同时,协会在全球范围与当地市场法规部门合作,打击假冒伪劣,维护行业和会员权益。协会还极力推动科学饮酒、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利益,引导整个行业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作为商界第一大经济体的美国,商会组织的发展相对欧洲更为成熟,商会不仅组织会展、举办讲座、出版刊物、制定产业规划,促进会员企业发展,还代表会员向政府争取有利的立法支持,通过各种手段影响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对外经贸关系;还制定行业规范规则,引导会员自律。商会成为商企界最具有影响力的社团,甚至能以竞选捐款和组织竞选票源,来影响政府的更迭。
新中国以来,前30多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不存在商会出现的条件和空间。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逐渐转向市场经济,商会也于1988年起的外贸体制改革中首先出现,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商会发展逐渐进入高潮。
(作者简介:刘明亮,浙江台州人,陕西永和豆制品集团董事长,陕西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西安市台州商会会长,西安市政协委员、台州市特邀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