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17年度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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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30 11:16

  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要求,我办对2017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括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职能职责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是隶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二级事业单位(正厅级)。

  (1)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宣传湖南,促进湖南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经济交流,劳务输出,为湖南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农产品和先进管理经验。

  (2)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发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强化综合信息处理手段,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3)负责与上海的党、政、军机关、湘籍人士、湘籍企业和各界人士的联络,争取他们对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

  (4)负责省领导在上海的接待服务工作;为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在上海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方便。

  (5)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对省直单位,各市、州、县和大型企业设在上海的各类联络机构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6)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单位内部组织设置,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1)机关职能处(科)室3个,综合处(原办公室)、经济合作处(原招商合作处)、联络信息处(原联络调研处)。

  (2)在职人员编制数23人(编办核定),实有在职人员22人,处级以上人员14人,科级及工勤人员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人。

  (二)2017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1、2017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646.43万元,上年结转293.02万元,年内追加173.46万元,全年预算收入总计1112.91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一、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总收入

 

646.43

 

二、上年结转财政拨款

 

293.02

 

三、年中追加财政拨款

 

173.46

 

全   年  总   计

 

1112.91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使用情况

  2017年我办基本支出92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7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我办正常运转、完成日常性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离、退休费用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资金管理情况。我办结合省财政相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财务活动和各种收支。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不报账。经费的预算、开支、管理、报销均厉行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与安全。年度计划、重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讨论决定。

  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办机关“三公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严格预算、厉行节约,确保“三公经费”按合理的降幅比例递减。在公务车管理方面,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安排专人,采取登记台账形式,严格车辆管理,严控长途车和单独派车,公车不得私用。具体明细见下表: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7预算数

 

2017实际数

 

预算与实际比(%)

 

2016年实际数

 

与2016年同比(%)

 

公款出国(境)费用

 

/

 

/

 

/

 

/

 

/

 

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

 

20

 

13.25

 

-33.75%

 

19.81

 

-33.11%

 

公务接待费用

 

10

 

7.65

 

-33.50%

 

6.23

 

22.79%

 

合    计

 

30

 

20.90

 

-30.33%

 

26.04

 

-20%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9.10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比预算数减少6.7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减少2.3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数与上年相比减少5.14万元,下降20%,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下降33.11%;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长22.79%。

  (二)项目支出使用情况

  2017年我办项目支出21.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4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2017年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表

金额:万元

序号

 

项   目

 

拨款

总收入

 

拨款

总支出

 

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

 

异地办理身份证工作经费

 

11.40

 

11.40

 

用于办理身份证支出

 

2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

 

10.00

 

10.00

 

信息调研

 

合计

 

21.40

 

21.40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我办认真对照评估指标,对2017年度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并撰写绩效报告。

  (一)各项评价指标分析及存在问题

  我办自评绩效分值95分。

  1、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我办编制数23人,实际在职在编人数2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不扣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2017年实际“三公”经费为20.90万元,比2016年实际“三公”经费26.04万元减少5.14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0,不扣分。

  2、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 2017年度我办预算完成率为85%,得0分。

  (2)预算控制率。2017年度我办共追加经费173.46万元,属每年常规增加无法纳入年初预算,不扣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2017年度无新建楼堂管所,不扣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2017年度无新建楼堂管所,不存在投资概算控制率,不扣分。

  3、预算管理

  (1)公用经费控制率。2017年度我办实际公用经费165.64万元,控制率100%,不扣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2017年度我办“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不扣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我办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不扣分。

  4、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办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各项制度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扣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办严控资金的拨付使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不扣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我办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公开预决算信息,各项基础数据与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扣分。

  (二)职责履行

  2017年以来,我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职责履行。

  1、围绕加速湖南创新引领,提供智力参谋服务

  为全面落实省委“创新引领”的要求,我们立足上海,不断加强智力引进,借鉴“他山之石”,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一是加强信息调研,提供智力参谋。全年,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日报信息245期3003条、专报191篇、调研报告6篇、专题约稿4篇;编发《上海信息》24期;在《新湖南》湘沪频道刊发“上海经验”栏目38期。我办信息工作在全省驻外办事处中保持排名第一,在省政府的评比中位列全省第二。其中,至少63条日报信息被省政府《政务要情》采用,至少86篇专报信息被省政府《原件呈阅》采用,24篇信息被省委采用,43篇专报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信息上体现了我办的原创性、有效性,为我省科创、优化经济环境等工作提供了参考。二是突出培训特色,开阔湖南视野。我办充分利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上海基地的平台,将干部培训作为一项特色工作来抓,培训的力度、广度、深度均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今年共承办中青班、省委老干班、省政府办公厅素质班等培训班5期242人,创下历史纪录。在培训服务过程中,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打造出培训品牌,也扩大了办事处的影响。

  2、围绕推进湖南开放崛起,扩展经济合作服务

  办事处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要求,结合华东地区经济优势,深入推进两地经济合作。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抓招商。我们强力推进湘商回归行动,利用在沪的各类机会宣传、推介湖南,全面对接华东地区产业转移,提升湘商对湖南经济发展的贡献。二是筹建数据平台抓合作。全力建设“一处一库一网”,有针对性地走访对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等企业,建立日常联系机制。三是紧盯优质项目抓落地。通过努力牵线搭桥,共达成招商引资项目协议28个,投资资金542.98亿元,己正式落户动工的项目共20个,其中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项目17个,投资额10亿以上的项目9个;己签约协议待落地投资项目8个。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局、苏州市湖南商会、上海市邵阳商会、上海天域生态园林、中冶天工、上海陆家嘴金融集团等投资的一大批优质项目在湘落地。四是精准劳务对接抓扶贫。大力推进扶贫攻坚战役,压实工作责任,全年共发布54家企业用工信息,提供6916个就业岗位,匹配我省有意来沪务工人员255人,联系贫困人员4356人。

  3、围绕凝聚湖南发展力量,增强社会公共服务

  始终坚持“凝聚湘人湘企湘情,共同促进湖南发展”的宗旨,加强对在沪各行各业人才、企业、机构的团结。一是热情服务湘企。积极为湖南驻沪企业寻找各种投资机会,利用小额贷、典当、担保等多种方式帮助融资,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等。二是统筹市州联络处。组织召开4次各市州驻沪联络处工作例会,交流在招商引资、促进合作、信息调研、旅游推介等方面的经验,共享资源信息,形成推介湖南的合力。三是维护湘籍人员权益。妥善处置原湖南水总、楚源集团职工到上海均和集团公司总部前群访、拘留事件,确保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开展社会救助,对上门求助的在沪生活无着落湘籍人员进行救助。四是支援抗洪救灾。今年湖南洪灾期间,办事处迅速行动,发动华东地区各界爱心人士及企业,募得捐款共计475.25万元。

  4、围绕增进湘沪两地交流,加强公务联络服务

  2017年,办事处在加强湘沪两地交流上,进一步拓宽工作层面,推进服务向深层次延伸。一是确保公务接待质量。推进接待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以“突出重点、规范有序、细致周密、务实高效”为原则,共接待省级领导30人次,厅级领导近100人次。特别是,省委杜家毫书记率队到上海考察调研期间,我们全程协调服务、积极沟通、紧密协作,确保了领导在沪公务活动安全、顺利,实现零差错。二是扩展政务联络渠道。我们主动协调各方,与省直有关部门、上海市有关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强化与上海市合作交流办的沟通,加强与兄弟省市驻沪办的联系,巩固与湖南日报新媒体的合作,工作影响面越来越宽。同时,通过组织赴驻深办学习交流、回湘考察长株潭先进制造业,与华东地区各湖南商会和企业增强劳务输出对接,为促进湘沪两地更深层次的发展贡献力量。

  5、围绕切实履行服务职能,注重自身内部建设

  办事处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综合能力,彰显了“小队伍能办大事”的实力。一是“家、准、严、和”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家”的意识激发干部对工作的归属感、责任感;通过“准”的意识强调工作的精准性;通过“严”的意识形成严守规矩、严格管理、严明纪律的优良作风;通过“和”的意识营造团结和谐、互帮互促工作氛围,促进办事处上下左右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和谐发展。二是党建工作不断推进。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全年党委书记讲党课3次、专家辅导2次、赴深圳办交流1次、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2次,提升党员的思想素质。党组带头示范,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年完成支部换届改选工作、“三会一课”、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党建工作方式不断创新。三是廉政建设持续加强。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办事处党组与机关处室及三湘大厦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责任,责任到岗。组织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抓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宣教结合,警钟长鸣。加大日常纪检监督力度,通过定期谈话、重要节点打招呼、传阅廉政文件、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慎小慎微、润物无声,从源头上抓好腐败预防。四是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文件收发、公务接待、财务报账、公务用车等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五是三湘大厦经营全面好转。2017年,三湘大厦经营收入3292万元,经营利润854万元。其中客房营业收入1575万元,创历史最高,经营利润657万元;餐饮营业收入917万元,经营利润137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办事处每年预算拨款不足,只能由年中财政调剂增补。身处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中国经济最活跃的长三角中心,大量的经济信息调研、招商引资工作日常经费开支安排比较紧张。作为以沟通、协调为主要职能的服务部门,预算的列支与年度日常工作计划、年度特定工作安排结合不太紧密,导致预算欠充裕,一定程度上使工作安排难以做到更加科学合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