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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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办〔2022〕47号)和《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淮政办函〔2022〕35号)的要求,切实推动清江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具有清江浦特色的“无废城市”管理新模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污染防治和碳减排,全力打造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
(二)实施范围及期限
1.实施范围
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范围为清江浦区全域,包括16个镇街、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现代商务集聚区。
2.实施期限
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的基准年为2021年,建设时限为2022年至2025年,期间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清江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建设目标与指标
(一)建设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有效源头减量、促进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提高综合利用率、补齐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和运维体系短板,实现城市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主要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实现危险废物全面无害化管控,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技术创新、推进市场机制、强化监管能力,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管理体系,实现城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变,形成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治理的“无废清江浦”新模式。
(二)建设指标
以《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苏污防攻坚指办〔2022〕53号)、《淮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淮政办函〔2022〕35号)为依据,结合清江浦区固体废物管理现状等情况,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共确定了44项指标,包含30项必选指标和5项可选指标。
三、建设重点任务
(一)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1.积极推进工业产业集群、绿色转型源头减废。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在“政策制度、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作用,依法有序推进规模小、经济效益差、资源利用效率低且危险废物治理难度大、污染重及与区域规划不相容的项目关停或转型,推动形成“四湖拥山田、一山多廊道”的“江淮水乡”生态空间格局。强化规划环评引领作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机衔接。提高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使用比重,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合理的工业能源结构。优化储能技术发展方式。逐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聚焦可再生能源、外电入临和天然气消费做加法,推动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坚决淘汰违规低质落后产能,实现能源消费增量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电力消费增量主要由清洁电力供应。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化技术改造,更新工艺流程、提升能源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工业园区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开展“无废工厂”和“无废园区”建设。以区内工业园区为载体,引领开展“无废工厂”“无废园区”建设。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示范项目5个,提高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
2.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它企业自觉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按年报送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按照时间节点调度审核进度,开展清洁生产培训,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聚焦两大产业集群、深挖产业潜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行业龙头企业,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技术相融合、新兴制造业与新兴服务相融合等新型业态。力争到2025年年底,高产出、低排放的战略新兴产业占比进一步提升,成为全区财源建设的支柱。
3.不断提高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水平。贯彻落实法规标准,加强一般工业固废过程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及时向企业进行宣贯,确保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开展一般固废底数专项排查,建立固废分类管理清单。依托固废信息监管平台,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制度,摸清底数,掌握产生、储运、利用处置等重点环节,形成能力充足、布局合理、运转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体系。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执法监管。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纳入固体废物专项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按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破解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的技术瓶颈。围绕重点领域,大力推广源头减量减害与高质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技术创新集成示范,推动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4.严格防控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现状排查,摸排工业固废堆存场所存在的问题,消化问题存量场所,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规范管理,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推广固体废物遥感监管试点应用模式经验,将信息技术手段综合运用到打击非法倾倒和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等领域,对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做到底数清、点位明,建立问题台账,整改落实,挂账销号。
(二)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循环性农业生产方式
1.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清江浦作为中心城区的优势,以服务城市、富民美乡为目标,坚持“优质、高效、生态、品牌”的发展思路,以农业“985”示范工程为引领,围绕建设优质农副产品供给、农旅融合、农业科技“三大基地”,大力发展高效园艺、特色水产和休闲农业等领域,培育发展绿色蔬菜、体验农业等业态,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功能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以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为基础,加快中农联华东国际食品和农产品温控冷链贸易中心等项目的建设进度,推动农业产业链向高端化、精品化方向发展,全面构建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种养结合的城郊型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企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经营体系,全面提升农业产出效益。到2025年,争创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区。依托农业科技基地建设,促进农业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的有机融合,大幅提升清江浦区现代农业科技水平。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支持建设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鼓励发展高技术含量、高品质、高产量和高效益的设施农业,打造和平食用菌、黄码设施蔬菜两个特色产业基地,加快推进牧原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着力唱响“淮安红椒”和“淮香食用菌”为代表的“一红一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申报淮安市“淮味千年”区域公用品牌授权。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农业新标准的制定修订,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支持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支持绿色优质农产品申请中国绿色食品认证。到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A级以上产品占比达到75%以上。创新“田间到餐桌”全链条安全监测模式,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安全追溯、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持续深化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加快清江浦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和都市生态高效双创农业产业园产业融合集聚效应,谋划黄码红椒产业园建设,推动益海嘉里等龙头企业打造为产业融合型现代农业领军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依托黄码港和临港新城建设,持续招大引强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推动现有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提升扩容。加强农产品贸易发展,加快推进中农联国际食品和农产品温控冷链贸易中心总部项目建设,建成连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打造区域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华东区域国际食品分拨配送中心、“一带一路”国际食品供应链服务中心,成为服务苏北、辐射全国的农产品流通产业化示范项目。创新农产品营销渠道,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线上服务、线下体验的农村新零售业务。深度挖掘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饮食民俗、文化传承、教育体验、健康养生等产业的嫁接融合,放大古庄牛生态休闲庄园、兴农葡萄园等采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的示范效应,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农业公园、休闲农业园区、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渔家和康养基地等业态,创新实施休闲农业“百村千点”工程,培育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精品品牌。全面贯彻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依据《清江浦区畜禽禁养区划分方案》,规范养殖、聚力治污,引导和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实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粪便堆积发酵、污水三级沉淀、沼气发酵和有机肥制作等粪污处理技术,积极推广“种养结合、粪污就地消化”等循环经济生产模式,提高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率。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加强关键技术培训与指导,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种养结合模式,实施生态环保养殖示范工程。
2.建立健全农业源固体废物收储运体系。建立一套符合清江浦区实际的秸秆收、储、运体系,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途径,着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编制区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引导全区合理安排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利用,加强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稳定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到2025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7%及以上,秸秆离田率达到73%。加强秸秆收储网点建设,提升秸秆收集设备能力,通过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秸秆收集设备的投入力度,提升秸秆集中收运效率。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经纪人建立秸秆收储站点,打通秸秆利用“最后一公里”。充分争取各口径秸秆离田奖补资金,提高农户和企业秸秆收储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宣传工作开展力度,综合运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加强宣传,营造共同推进秸秆收储利用的良好氛围。加大秸秆离田、深翻还田力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全区推进,继续实行秸秆多种形式利用按量补助,科学引导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模式,采取政府推动、经营性服务组织主导、农户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培育壮大一批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挖掘企业潜力,招商引进项目,多途径使用秸秆,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至2025年,确保全区秸秆利用率达到97%以上。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开展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评估,科学调整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加强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责任和措施。乡镇发现病死畜禽,要及时通过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进行收集并送到无害化处理厂,或在畜牧兽医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处理。对整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做出统一规划和规范,抓紧健全收集体系。多渠道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生态绿色畜牧业,进一步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鼓励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处理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深入开展畜牧健康养殖示范点创建,着重对牧原一、二、三场加强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生产模式,通过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构建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种养加协调发展形式,更好地提高大型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创建一家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完成全区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探索农作物秸秆等农村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模式,试点开展菌渣循环利用标准化创建,实现秸秆、食用菌渣、畜禽粪便、砻糠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探索秸秆、畜禽粪污协同厨余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协同制备有机肥方式,推动循环农业发展。对分散式小型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后端产生的有机肥进行集中加工,对水分含量高、碳含量低的园林废弃物,在粉碎过后协同易腐垃圾发酵堆肥,形成以有机肥、生物质柴油、沼气、成型燃料、营养土和土壤调理剂等为主的鼓励类产品系列。充分挖掘农业废弃物和副产品的利用价值,促进农业废弃物从污染治理向资源利用转变。支持利用农产品加工下脚料开发生物蛋白、生物饲料和生物原料,减少加工环节的消耗浪费和废物排放。积极开展产学研创新工作,开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方式,持续推进秸秆粪污生物炭科研工作,积极落实成果转换任务。加大回收处置力度。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建立与废旧农膜产生量相匹配的回收利用体系。对于有再次使用价值的废旧农膜,推广造粒再利用模式;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由使用者负责收集整理、清运至当地废旧农膜回收站点,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随意倾倒或弃留废旧农膜行为。重点围绕“五个强化”,强化联合执法、强化网点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作成效评价、强化原位监测、强化宣传引导等构建全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监督管理机制。在和平镇王桥村、黄码镇黄码村、周陈村开展地膜减量替代技术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推动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全覆盖。到2025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1%以上。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健全“区集中收储中心、镇街收集站点、村(农药经营店、园区)回收网点”三级回收处理体系,目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已覆盖全区5个乡镇,共建立20个乡镇级回收点和1个区级回收点。积极引导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之间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履行法定回收义务。加强市场监管,抓执法环节严禁销售国家明文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限用农药定点销售,实施农药源头监管,做到售卖农药“开处方”、售卖化肥“搞配方”,在经营环节实施精准化减量;加强技术指导,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示范推广精准高效施肥新技术新模式,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能力。积极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替代单质化肥,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打通“污染源”向“营养源”转变的通道,高标准建成黄码镇周陈村、甘露村2个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等项目,通过定点回收、分类整理、集中存放、规范处理的工作途径,实现区域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到2025年,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100%。
3.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健全“区集中收储中心、镇街收集站点、村(农药经营店、园区)回收网点”三级回收处理体系,目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已覆盖全区5个乡镇,共建立20个乡镇级回收点和1个区级回收点。积极引导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之间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履行法定回收义务。加强市场监管,抓执法环节严禁销售国家明文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限用农药定点销售,实施农药源头监管,做到售卖农药“开处方”、售卖化肥“搞配方”,在经营环节实施精准化减量;加强技术指导,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示范推广精准高效施肥新技术新模式,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能力。积极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替代单质化肥,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打通“污染源”向“营养源”转变的通道,高标准建成黄码镇周陈村、甘露村2个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等项目,通过定点回收、分类整理、集中存放、规范处理的工作途径,实现区域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到2025年,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100%。
(三)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1.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模式,扎实推进“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政府节能和环境保护产品采购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在全区范围内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改造过程中确保绿色照明和节能高效产品全覆盖。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慈善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完善销售网络,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引导消费者购买各类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反对食品浪费等行为,开展光盘行动。加速“四位一体”(小区保洁员、居民、物业管理公司和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形成,重点推进城区172个居民小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无害化、资源化水平。全面落实塑料源头减量,加强塑料制品使用、流通监管。严格塑料行业管理,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塑料吸管、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应用。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提升塑料制品产业绿色产品供给能力。在公共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推动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置。加大快递、外卖行业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持续提升快递、外卖行业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水平。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利用。
2.构建生活源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区绿色分拣中心,形成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的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依托“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效回收利用,在条件具备的居民小区、行政村设置回收网点;引导区根据《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规划建设专业性、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与回收站(点)有效衔接。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范有序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持续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建立与分类相衔接的投放、收运网络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以上。建立与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优先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农副产品市场有机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等进行分类收集,稳步推进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建立低值可回收物补偿机制,建立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社区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模式为基础,以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实现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的“两网融合”。重点推进居民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别放置并单独投放,实现垃圾“四分类”全覆盖。鼓励运用智能科技助力垃圾分类,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倡导志愿服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3.提升生活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规范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加强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优化现有餐厨垃圾处理厂运行,强化餐厨垃圾末端处置能力,提高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和综合利用能力。到2025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完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设施。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扶持政策,逐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加工处理能力。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管理责任制,充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清江浦区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分类工作。推动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医疗可回收物全部分类管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利用,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推动清江浦区江苏丰凯再生物资有限公司优化升级。到202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100%。探索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规范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台账管理,完善签约收运程序,逐步实现动态更新机制。开展餐厨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餐厨垃圾分类水平。进一步拓宽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新途径。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投放,专业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就地“消化”变有机肥等多途径处置模式。将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纳入区控制性详规和环卫专业规划,本着统筹使用、就近就便原则,合理划定覆盖范围,科学规划布点收集。强化扶持引导,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明确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衍生产品利用等各环节相关要求,对于生产的有机肥、有机覆盖物等衍生产品,引导应用于城市绿化养护或农业生产等领域。
4.构建生活源固体废物管理保障机制。创新和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配合市发改委推动完善生活垃圾市场化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合理收费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实行分类垃圾、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对生活垃圾按规定分类、回收和就地达标处理的,可减收一定比例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的建设进度,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逐级化管理、数据化考核、科学化决策、创新化互动”的有清江浦特色的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对环卫保洁质量、分类设施、工作人员、运输车辆、处置终端实时监管,为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督查提供数据支撑,不断提高垃圾分类运营。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完善“月考核、季通报”工作机制,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综合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的运行情况、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
(四)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1.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将绿色建筑纳入基本建设程序,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三个环节进行监管,全面促进绿色建筑的创建,严格执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要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行动。进一步推行清江浦区适宜的本土化、低成本、可推广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提高绿色建筑底线控制水平,实现绿色建筑基本级的普及推广。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提高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一、二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政府投资新建的所有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文体、行政办公类建筑等项目必须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严格竣工验收管理,推动绿色健康技术应用。大力推广场地规划、本土植物、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雨水利用等适宜绿色建筑技术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应用。开展新建园区或中心镇、特色镇绿色实践。针对不同园区、中心镇、特色镇的功能定位和用地性质,确定环境、用地、能耗、水耗、废弃物排放和回收利用、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等指标,实施不同强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强化绿色建筑管理。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加强绿色建筑运行数据收集统计,保障绿色建筑运行满足管理制度完备、围护结构完好、设施设备和相关系统运行正常、节电节水和环境指标达标、排放和处置符合规定等要求。新建住宅项目进行绿色建筑公示,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开展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试点并推广,形成区域标志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推动绿色建筑低成本化建设,通过政府项目的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加强绿色建材的开发,并将推广绿色建材的应用纳入建筑节能与绿色施工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绿色建材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快绿色建筑适宜技术研究,推广本土化、低成本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制定清江浦区绿色建筑适宜技术目录,形成成套绿色建筑适用技术体系。鼓励在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发展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强化本地企业培育,以试点带动企业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进能源低碳转型。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50%。
2.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实行分类处置,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源头减量方面,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3.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分类利用,按照建筑结构中不同建筑材质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除工地就近循环利用外,其他强化落实源头分类拆卸,末端资源化利用。对新建工程,按照工程渣土、泥浆和工程废料等进行分类,鼓励工程渣土就地回填、工程废料循环利用,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鼓励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园林景观等各类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五)强化危废过程监管,全面防环境污染风险
1.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落实省级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将产生《危险废物重点风险管控清单》中危险废物3吨及以上的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作为重点风险监管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问题的单位,将年度检查频次增加至每季度一次。对危险废物重点风险监管单位、危险废物一般风险监管单位实行“白名单”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医疗废水达标排放,监督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按要求及时拉运和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将全区隔离点、集中服务点、专仓等重点场所废弃物纳入医疗废物监管范畴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严格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流程,不断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有序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危险特性、环境风险等因素,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积极推进探索建立全区危险废物智慧化监管平台,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规范化环境管理在线评估和全过程在线监控,建立产废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推行电子称重设备、电子标签打印设备、二维码扫描设备、视频监控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可视化监控与信息化追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留痕”。到2025年,纳入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的重点涉废企业视频联网率达100%。建立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常态化机制,每年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任务。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高校及研究机构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摸清产生社会源危险废物企业底数,严厉打击社会源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确保社会源危险废物有效处置。依法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
2.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将危险废物源头减量成效明显的项目优先纳入全区金融支持绿色企业项目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新改扩建项目依法严格履行环保、安全、规划、住建、消防、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和“三同时”制度。严禁审批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的涉危险废物项目。强化环评制度管理,新改扩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科学客观评价危险废物,明确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属性、贮存设施及需要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不断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对涉及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复核,源头避免危废识别不全、危废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把控涉危险废物企业排污许可申领,环评审批、固废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内容,不断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与危险废物收运企业开展合作,建立收运处置一体化服务模式。统筹中小学、检测检疫机构、Ⅲ类汽修及机动车维修等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建设。对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纳入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进行管理。完善社会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等收集体系,提升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水平。到2025年,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及存储全过程风险隐患,健全安全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加快推进危化品企业过程安全管理,完成所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过程安全管理创建工作。健全安全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所有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监管预警信息全部接入相应应急响应中心。
3.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督促企业采取清洁生产和技术升级改造,优先实行企业内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4.构建医疗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根据清江浦区医疗机构位置分布、医疗废物产生特点,选取合适镇(街)、园区开展“小箱进大箱”模式。实行“小箱进大箱”的村卫生室应当及时收集本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感染性医疗废弃物专用包装物或者损伤性医疗废弃物利器盒内,按规定有效封口后再暂存于专用的收集转运箱内,不得将医疗废弃物直接存放于收集转运箱内。将医疗废弃物交由辖区卫生院暂存,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做好交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不得随意丢弃、遗撒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将各类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登记管理制度、暂时贮存制度、内部转运制度、转移联单制度、集中处置制度,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规范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处置。医疗机构按照标准要求,对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以及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废弃电子产品等可回收物规范化分类处置,其中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需集中交给有资质有能力利用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企业处置,并做好可回收物产生量和回收量的登记,按季度统计上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对辖区内所管理的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将医疗废物监管纳入危险废物智慧化监管平台,信息化全程跟踪管理医疗废物的产生、暂存过程,并结合“双随机”“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六)强化系统性规划引领,建立协同推进制度
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积极弘扬“无废文化”,广泛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提高“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从而提高市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和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落实好“环保脸谱”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行为。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支持开发区、产业园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试点示范。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延伸产业链,探索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行环保管家、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
3.提升标准化执法监管能力。进一步强化“543”工作法、现场执法“八步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废平衡”核算,积极开展“锦囊式”暗访执法,实施统一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细化案件线索分析摸排,推动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和综合监管信息衔接融合、与“互联网+监管”平台联动对接,进一步推动人防向技防转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推进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下沉,增强各级执法力量,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移动执法,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实现全域覆盖、全程留痕。加强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坚决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加强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和载体,充分运用移动执法、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非现场执法装备设备,巩固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全覆盖、全使用、全联网成果,实现执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系统平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
(七)描绘“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新画卷,建设“无废清江浦”典型路径
1.打造“汽车4S”无废街区,建设小微企业“无废细胞”。构建“直连企业”模式,深入基层,主动作为,对小微产废企业提供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信息维护、年度管理计划申报、危废仓库建设等一体化、专业化服务指导,切实解决企业在危废管理上碰到的难点、堵点,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坚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按照“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标准化的仓储管理、标准化的危废收集”,全面完善小微企业危废源头管控、收集转运、能力建设、存量清零、执法监管各环节的闭环管理,贯穿危废处置的收集、贮存及转移等环节,为小微产废企业打通危废出路。
2.生活垃圾精细分类引领绿色低碳新时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城管部门担当作为,街道党政一把手亲自上阵,共同研究垃圾房建设方案,破解生活垃圾分类重点难点问题。由国资平台与第三方运营公司合作,推行“多方协同+全链治理+市场化运作”运营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周期管理。把党员、群众骨干、志愿者凝聚在一起,推动居委会、物业公司、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同抓共管。针对首批试点小区1400余户居民,通过“线上推微信+线下做活动”,受众居民98.36%。在中小学开展“垃圾去哪儿”暑假研学活动、“垃圾分类我先行”宣讲活动、“分类循环集市”等系列主题活动,提升学生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热情。城管部门联合第三方企业和街道、社区联合开展生活垃圾宣传活动41场次,入户2万户以上,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制作宣传展牌1900余块,录制宣传小视频2部。每天在撤桶试点小区楼道垃圾桶贴上撤桶通知、宣传单和小喇叭,确保居民100%知晓,累计撤桶2054只。发放分类提醒卡,实行积分兑换,用绿色账户激励居民分类。抓好盯桶提醒、撤桶告知、分桶示范工作。通过“社区+城管+企业+物业”四轮驱动,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主动性。督促外包企业做实设施、做细宣导、做新督导,确保分类房设置规范、桶点位置清楚、管理手段有效、作业信息明晰、有害厨余专运、红榜示范鲜明。在新建小区项目配套生活垃圾收集、储存设施,在每300至500户设置一处一类收集点。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建设作为改造老旧小区的重要内容。整改既有小区已有生活垃圾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问题,确保达到示范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无废城市”建设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建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实,制订相关部门和板块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考核机制,将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进行分解,明确任务责任部门,制定进度安排表,定期调度建设任务及项目进展。
(二)明晰主体职责。政府部门要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考核机制,各级党政组织对辖区内固体废物管理负总责,层层落实地责任,逐步形成“党委组织领导、人大监督把控、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格局。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设,加强污染全过程治理、损害赔偿、风险管控、生态修复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三)加大技术指导。深化相关领域产学研合作,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在工业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农作物秸秆高值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及时了解和跟踪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新动向,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加大政策扶持。统筹相关政策,加大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政策扶持力度,保障示范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工程项目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加大对“无废城市”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标准制定、项目建设的支持。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倡导政府和企业进行采购。
(五)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全面立体式“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废学校”“无废宾馆”等无废细胞的建设。多渠道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造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认同、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公众转变传统观念,有效化解“邻避效应”。不断培育“无废文化”,努力使每家企业、更多公民能了解并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形成人人知晓、户户参与、共享共建的氛围。
附件:1.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2.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3.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4.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现状值
(2021年)
阶段目标
(2023年)
目标值
(2025年)
淮安市指标
(2025年)
数据来源
责任部门
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减量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100%
100%
100%
100%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强度★
0.02吨/万元
零增长或负增长
零增长或负增长
零增长或负增长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统计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3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0.001吨/万元
零增长或负增长
零增长或负增长
零增长或负增长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统计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4
大型绿色矿山建成率★
--
≥50%
≥100%
≥90%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清江浦分局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清江浦分局
5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1
3
5个
50个
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
农业源头减量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
66%
≥70.0%
≥75.0%
≥75.0%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
水利局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7
建筑业源头减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100%
100%
100%
100%
清江浦区住建局
清江浦区住建局
8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24%
30%
40%
50%
清江浦区住建局
清江浦区住建局
9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生活垃圾清运量★
23.06万吨
趋于合理
趋于合理
趋于合理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10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50%
95%
100%
100%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11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40%
≥40%
≥40%
≥40%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12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5.95
正增长
96(正增长)%
96(正增长)%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13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正增长
正增长
正增长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14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秸秆离田率※
68.33%
71.5%
73%
20%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5
秸秆综合利用率★
96.4%
≥96.5%
≥97%
≥97%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8.03%
应用尽用
应用尽用
应用尽用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7
废旧农膜回收率★
89.22%
≥89.5%
≥90%
≥90%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8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
--
70%
100%
100%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9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100%
100%
100%
50%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清江浦区住建局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清江浦区住建局
20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0%
≥30%
≥35%
≥35%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21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100%
100%
100%
100%
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清江浦区商务局
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清江浦区商务局
22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趋于合理
趋于合理
趋于合理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3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4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已建立
区级: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区级: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区级: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清江浦区财政局
25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50%
100%
100%
涉及社会源危险废物的主管部门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
2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趋于合理
趋于合理
趋于合理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7
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100%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8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初步建立
逐步完善
逐步完善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相关部门
“无废城市”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29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建立完善
建立完善
建立完善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相关部门
“无废城市”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30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纳入考核
纳入考核
纳入考核
区无废办、区考核办
区无废办、区考核办及“无废城市”建设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
31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
0
15
≥40个
≥400个
各相关部门
“无废城市”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32
市场体系建设
政府采购中综合利用产品占比
--
稳步提高
稳步提高
稳步提高
各相关部门
“无废城市”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33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1亿元
≥2亿元
≥200亿元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财政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财政局
34
技术体系建设
主要参与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数量
0
0
≥1个
≥4个
各相关部门
清江浦区科学技术局、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5
监管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初步建立
趋于完善
趋于完善
趋于完善
各相关部门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清江浦区商务局、清江浦区住建局、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6
纳入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的重点涉废企业视频联网率★
--
100%
100%
100%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37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100%
100%
100%
100%
区公安分局、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38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90%
≥95%
≥95%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39
危险废物自建焚烧设施在线监控联网率※
--
100%
100%
100%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40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00%
100%
100%
100%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无废城市”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41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
100%
100%
100%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42
群众获得感
群众获得感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90%
≥90%
≥90%
第三方调查
“无废城市”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43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90%
≥90%
≥90%
第三方调查
“无废城市”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44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90%
≥90%
≥90%
第三方调查
“无废城市”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注:★表示国家、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必选指标;※表示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特色可选指标;#表示淮安市根据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修改的可选指标;▲表示清江浦区“无废城市”建设自选指标。
附件2
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部门
责任事项
1
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优化生产力布局,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2、认真贯彻落实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绿色低碳发展的产业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3、组织实施有利于促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费政策,配合市发改委制定调整涉及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的政府定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标准。
4、协同有关部门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5、按照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6、推动生产许可单位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支持资源节约和环保设施改造。
7、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淘汰落后燃煤机组。
8、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2
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
1、在相关学科教学、课内课外活动以及学校管理各个环节中宣传、引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消费。
2、组织开展“无废校园”创建行动。
3、负责督促教育机构规范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3
清江浦区科学技术局
1、加大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发投入,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关键核心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
2、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加强绿色低碳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为温室气体减排提供技术支撑。
4、负责督促科研机构规范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4
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推广环保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引导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2、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依法依规牵头组织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5
清江浦区司法局
1、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涉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复审。
2、督促和加强固体废物领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涉及固体废物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3、督促涉固体废物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加强对涉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督管理。
6
清江浦区财政局
1、参与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的财政政策。做好“无废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和固体废物领域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控、信息和科技支撑体系、应对气候变化等能力建设。依职能开展涉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2、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落实资源及生态环境税费制度。会同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调整涉及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的收费标准。将涉固体废物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各级环保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3、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执行上级公布的包括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识产品目录,引导公众优先采购绿色标识产品。
5、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7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清江浦分局
1、依职能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相关工作。
2、保障涉及固废资源利用相关的土地资源。
8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1、统筹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2、综合行使涉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责.
3、负责涉固体废物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4、监督指导国家和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
5、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负责涉固体废物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协助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负责统筹“无废城市”建设“一张网”信息化工作。
8、组织指导和协调“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9
清江浦区住建局
1、承担绿色建筑发展责任,推进绿色建筑产业现代化。
10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1、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城镇建筑垃圾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收集转运。
2、组织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
11
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固体废物转移运输的交通运输污染监督管理,督促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2、协助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道路运输环节监管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按照职责做好管辖工地污染监管和防治工作。
3、负责督促Ⅲ类机动车维修行业做好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处置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监督管理。
4、负责协助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做好所辖航道通航水域船舶载运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船舶(农用、渔业、军事船舶、体育运动船艇除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船舶垃圾、生活污水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
5、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职责范围内船舶非法运输、倾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行为和非法排放污染物的督查工作。组织协调所辖水域职责范围内船舶污染事故现场应急反应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辖水域职责范围内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12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指导全区河道疏浚及清淤淤泥处置。
2、指导蓝藻、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的打捞工作。
3、承担农业绿色发展任务,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现代绿色生态农业发展。
4、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布局,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养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5、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督管理,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完善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13
清江浦区商务局
1、推进流通领域相关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2、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和加油站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做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开展创建绿色商场,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绿色发展。依法查处违反一次性塑料使用规定的行为。
14
清江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宾馆、农家乐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开展文明旅游。
3、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广播和电视媒体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广告。
15
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实验室废物的收集、贮存工作。
2、协助做好与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16
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
1、负责职责范围内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工业企业类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管控安全风险,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2、及时通报生产安全事故、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17
清江浦区审计局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的监督,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18
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加强车用燃油、涂料、胶粘剂、活性炭等产品质量监督。
2、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配合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取缔工作。按职责分工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3、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检测机构危险废物管理,督促规范处置。
4、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销售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销售的煤炭、石油焦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对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是否符合质量或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
19
清江浦区统计局
1、将生态环境有关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体系,加强对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统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2、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数据,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减排统计核算。
20
供销社
1、配合开展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等农业废弃物回收管理工作。
附件3
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制度体系(29项)
A-1
建立并完善“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挥部,下设“无废城市”建设办公室。充分发挥建设指挥部的指挥调度作用和区无废办的具体协调作用。
区政府办
2023年底
A-2
建立部门联动体制机制
梳理排查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管盲区,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建立清江浦区固体废物环节管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搭建高效的合作管理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问题会商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等。
区无废办
持续开展
A-3
推动建设规划融合
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与“十四五”期间各项规划有机融合,与工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低碳试点城市等各类试点工作有机融合。
区无废办
持续开展
A-4
优化工业发展空间布局,强化“三线一单”应用
强化“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持续开展
A-5
编制全区碳达峰行动方案
研究探索碳达峰路径,组织编制全区碳达峰行动方案。综合考虑清江浦区发展阶段、战略定位、能源资源禀赋、生态环境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加强碳排放水平考核。
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底
A-6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科学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推进和平镇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加强太阳能多形式、大范围、高效率转化应用。
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持续开展
A-7
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以绿色制造体系标准为引领,组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等创建工作,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示范项目5个,新增创建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3家。
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持续开展
A-8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按年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按照时间节点调度审核进度,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培训,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实现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100%。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开展
A-9
创新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模式
探索建立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积极配合国家、省级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探索开展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推进开展简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开展
A-10
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技术相融合、新兴制造业与新兴服务相融合等新型业态。
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持续开展
A-11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过程管理
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底数专项排查;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管理清单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底
A-12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
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制度,摸清底数,掌握产生、储运、利用处置等重点环节,形成能力充足、布局合理、运转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体系。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024年底
A-13
开展一般工业固废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底
A-14
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编制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各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和任务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底
A-15
制定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管理办法
推进再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进入农村垃圾回收处置系统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底
A-16
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监管服务机制
加强市场监管,抓执法环节严禁销售国家明文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限用农药定点销售,实施农药源头监管,在经营环节实施精准化减量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供销社
2023年底
A-17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制定并实施政府节能和环境保护产品采购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实体商业、农产品企业与电商、新媒体等合作,推广社交营销、直播电商、跨境电商、云逛街等新模式
区政府办
2023年底
A-18
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落实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相关办法
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底
A-19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底
A-20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
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体系
各街镇、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持续开展
A-21
建立低值可回收物补偿机制
推动生活垃圾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清江浦区商务局、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清江浦区财政局
持续开展
A-22
优化餐厨垃圾收集方案
建立完善、规范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加强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开展
A-23
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全覆盖
做好输液瓶回收利用企业名录申报企业审核和监管工作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商务局
2023年底
A-24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
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完善“月考核、季通报”工作机制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持续推进
A-25
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管理体系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严格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流程,不断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有序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开展
A-26
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根据淮安市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危险特性、环境风险等因素,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开展
A-27
制定清江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积极弘扬“无废文化”,广泛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提高“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从而提高市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无废办、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清江浦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清江浦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
A-28
打造小微企业“无废细胞”
一体化服务,打通小微企业发展堵点,对小微产废企业提供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信息维护、年度管理计划申报、危废仓库建设等一体化、专业化服务指导,切实解决企业在危废管理上碰到的难点、堵点,消除企业“后顾之忧”;标准化运作,规范小微企业发展路径;智能化监管,防范环境安全风险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底
A-29
生活垃圾精细分类引领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做细分类宣传引导;实施全链闭环管理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底
二、市场体系(17项)
B-1
加强秸秆收储网点建设
加强秸秆收储网点建设,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持续推进
B-2
培育壮大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实行秸秆多种形式利用按量补助,科学引导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模式,采取政府推动、经营性服务组织主导、农户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培育壮大一批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持续推进
B-3
多渠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加快发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生态绿色畜牧业,进一步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鼓励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处理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深入开展畜牧健康养殖示范点创建,着重对牧原一、二、三场加强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生产模式,通过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构建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种养加协调发展形式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持续推进
B-4
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强化网点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作成效评价、强化原位监测、强化宣传引导等构建全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监督管理机制。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持续推进
B-5
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等项目,通过定点回收、分类整理、集中存放、规范处理的工作途径,实现区域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持续推进
B-6
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升级改造
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收运处理体系建设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持续推进
B-7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
各街镇
持续开展
B-8
完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设施
完善设施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
清江浦区商务局
持续开展
B-9
优化医疗可回收末端利用方式升级
推动区医疗可回收物处置利用企业技改优化升级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底
B-10
推动餐厨废弃物多途径处置
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就地“消化”变有机肥等多途径处置模式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B-11
强化扶持引导,提升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明确投放、收集、运输等各环节相关要求,对于生产的有机肥、有机覆盖物等衍生产品,引导应用于城市绿化养护或农业生产等领域
清江浦区住建局
持续推进
B-12
创新和推广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模式
完善生活垃圾市场化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合理收费机制
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持续推进
B-13
打造“清江浦”特色信息监管平台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的建设进度,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逐级化管理、数据化考核、科学化决策、创新化互动”的有清江浦特色的信息监管平台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持续推进
B-14
稳步提升绿色建筑占比
新建民用建筑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化节能改造,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
清江浦区住建局
持续推进
B-15
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
统筹中小学、检测检疫机构、Ⅲ类汽修及机动车维修等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建设,完善社会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等收集体系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持续开展
B-16
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交信息管理体系
将各类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确保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体系覆盖率达100%
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持续开展
B-17
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将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管理,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三、技术体系(4项)
C-1
探索一般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途径
加快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产学研用合作,着力突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
清江浦区科学技术局
持续开展
C-2
创新秸秆、粪污资源化利用研究新模式
积极开展产学研创新工作,开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方式,持续推进秸秆粪污生物碳科研工作,积极落实成果转换任务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清江浦区科学技术局
持续推进
C-3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积极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替代单质化肥,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打通“污染源”向“营养源”转变的通道,高标准建成黄码镇周陈村、甘露村2个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持续推进
C-4
推动装配式建筑数字化发展
开展5G、BIM和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在建筑上的应用研究
清江浦区住建局
持续推进
四、监管体系(11项)
D-1
开展以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为重点的排查整治工作
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历史遗留废物的清理、运输、处置应确保安全、不发生二次污染。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开展
D-2
强化农产品质量提升与品牌推广。
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支持绿色优质农产品申请中国绿色食品认证。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持续推进
D-3
持续调度秸秆离田利用工作进展、强化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推进重点区域秸秆离田工作,认真填报并加强数据审核核查,摸清秸秆收储利用数据和离田利用数据。
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持续推进
D-4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依托“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效回收利用,在条件具备的居民小区、行政村设置回收网点;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持续推进
D-5
做好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中企业审核和监管
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全覆盖
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清江浦区商务局
持续推进
D-6
建设垃圾分类数据监管平台,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监督管理机制
采取“互联网+智能垃圾分类”模式,对生活垃圾全程实施监管,实现垃圾分类规划管理
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持续推进
D-7
完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
积极推进探索建立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底
D-8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建立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常态化机制,每年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D-9
形成“互联网+监管+协调联动”的标准化监管模式
细化案件线索分析摸排,推动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和综合监管信息衔接融合、与“互联网+监管”平台联动对接,进一步推动人防向技防转变。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D-10
建立固体废物网格标准化巡查机制
提高执法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移动执法,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实现全域覆盖、全程留痕。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D-11
建立信息化监管系统
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加强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和载体,充分运用移动执法、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非现场执法装备设备,巩固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全覆盖、全使用、全联网成果,实现执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附件4
清江浦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工程建设内容
预计总投资(万元)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建设期限
E-1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年加工3.12万吨塑料瓶片技改项目
江苏丰凯再生物资有限公司
增加AI色选机进行智能分选,代替原有的人工分选,同时按质分类加工,增加两条生产线,用于分选出的绿色PET塑料瓶和HDPE瓶的加工生产
196
淮安市清江浦生态环境局
江苏丰凯再生物资有限公司
2023-2024
E-2
固体废物处置类
清江浦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540
市农业农村局
区政府办
2023-2024
E-3
固体废物处置类
淮安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扩建项目
淮安盈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规模255吨/日(含新增废弃油脂20吨/日),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处理规模100吨/日
22000
市城市管理局
淮安盈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