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0月特别会员大会经激烈辩论后,在493名出席会员中,411人赞成通过章程修改小组所提章程草案,仍保留分帮选举。1993年新当选的会长郭令裕再次提出废除分帮选举,由于新加坡华人社会已发生根本变化,帮派的作用日益式微,这一提议获得曾任会长的黄祖耀、陈共存、林荫华、陈永裕等支持,终于在同年8月召开的特别会员大会获得通过。修改过的章程废除帮派选举制,但保留7个董事席位给7个方言群(帮);副会长增至3人;总商会的宗旨也改为:促进工商业发展、经济繁荣、文化教育活动与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