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安国】安国历史上的商业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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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4 06:06

商业管理机构
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药材庙会组织“安客堂”,为境内商业管理机构之雏形。宣统三年(1911年),“安客堂”改建为安国县商务分会。民国3年(1914年)组建“安国县商会”,设常务委员、执行委员、检查委员20余人,皆由富商出任。商户每月交纳5角商会费。商会有权派捐摊款,建有维持市场治安的武装商巡队,权势极高。


解放后,商会被取缔,县民主政府设贸易局管理商业。民国37年(1948年),组建县生产推进社,指导管理供销合作事业的建立和发展。1949年后,私营商业由工商科管理,公(国)营商业由上级负责管理。1951年,成立“安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对供销合作商业的管理和发展,内设办公室、业务部、会计部、组织部,并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1953年,县联社内设秘书科、计统科、生产科、储运科、供应科、财务科、物价科、组导科等8科。1957年,国营商业下放到地方,县人委设商业局对其管理。内设秘书股、业务股、计财股。1958年4月,县联社并入商业局,所属企业亦相应合并,局内设干部科、财务科、市场物价科、畜牧生产科、计划科、办公室等5科1室。1961年10月,县供销联社从商业局划出,仍各自管理原属企业。1971年,商业局与县供销联社再度合并,建安国县生产指挥处商业科,1975年改为商业局。1978年7月,商业、供销再度分设。1990年,商业局内设办公室、业务、会计、统计、审计、集体、人事等8股室,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640人。县联社内设办公室、业务、财务、生产、政工、统计、审计、监察、保卫等10个股室,全系统有干部职工1468人。另有物资局、农机局等归口管理所属商业企业。


《安国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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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编审:于盼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