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有纠纷?去商会“喝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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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8 22:57

人民政协网晋江6月15日讯(记者 杨伟伟 王惠兵 包松娅 宋宝刚)福建人爱喝茶,在晋江市陈埭镇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辖区内的企业在经营中出现摩擦和纠纷,当事人基本都会一起去陈埭镇商会“喝茶”。近年来,陈埭镇的商事纠纷就是在这样的茶桌上“消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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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埭是晋江第一经济大镇,也是福建省首个“亿元镇”,是全国最大休闲运动鞋制造基地,全镇各类企业4000多家。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贸易摩擦在所难免。在这些摩擦中,一些无法协商不得不诉诸法律的纠纷,司法诉讼期限又过长,很多企业耗不起时间。怎么办?此时陈埭镇商会主动站出来,于2010年12月挂牌成立了全国首个在商务领域开展调解工作的专业机构——陈埭镇商会商务人民调解委员会。

“说白了,上了法庭,就有输有赢。大家都在这个市场上做,之前也都是合作伙伴或者朋友,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愿意撕破脸皮,能不能通过一种方式,最大限度地消除对双方的影响?”商务调解委员会副会长李海庭认为,这就是商会调解委员会建立的初衷,而商会作为一种自愿结盟的社会组织,在行业内具有天然的“威望”,在各方之间进行调解似乎再合适不过,因此其实在商会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前,商会其实已经承担起这样的责任和功能。

那是不是所有参与调解的企业都信服商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呢?陈海庭说,假如有纠纷的企业愿意来到商会调解委员会,首先说明对我们的信任。调委会更是在公开公正公平地前提下,尽可能地提供一种能让双方接受的“调解方案”或者说“解决方案”。

“打个比方,在一起纠纷中,供货方交付的产品被接受方认为有质量问题,但供货方坚称没有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也没有办法,因为有些产品在做工等方面尚没有出台可供参考的固定标准。”陈海庭回忆道,最后双方来到商会调解委员会,我们一看就知道确实有质量问题,因为每一行都有本行的‘行规’,供货方知道我们懂行直接同意了赔付条件。

这或许就是商会调解委员会的特色和优势,他扎根于产业,对生产、经营、销售各个环节都很熟悉,在调解中往往能迅速抓住重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互利共赢。

2017年,陈埭镇商务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