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落实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乙地子区甲地
商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会秘书处是贯彻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理
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决定精神的常设机构。负责行政管理、各部门的工
作协调管理,宣传商会、表彰优秀,积极开展各种对外联络活动。
第三条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商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一)
听从执委会指挥,
落实执委会指示,
及时准确与执委会沟通;
(三)
执行商会会员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
执委会、理事会、常务理
事会会议的会议决议,抓好商会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根据工作计划,督办检查完成情况;
(五)
组织会员参加各类相关的评比活动;
安排并实施商会的政治、
业务等各种学习、培训
I
;
组织会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六)帮助会员企业引进各类人才;
(七)
负责会员服务,
商会联络、
宣传教育,
组织安排商会各种活动,
为会员企业参加各类会展、技术交流、技术合作牵线搭桥,协调商会内外
关系;
(八)为商会各类会议作好筹备组织工作
;
(九)负责对会员的日常管理,发展会员,收缴会费;
(十)处理职权范围内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