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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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2 07:17

商会秘书处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落实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乙地子区甲地

商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会秘书处是贯彻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理

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决定精神的常设机构。负责行政管理、各部门的工

作协调管理,宣传商会、表彰优秀,积极开展各种对外联络活动。

第三条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商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一)

听从执委会指挥,

落实执委会指示,

及时准确与执委会沟通;

(三)

执行商会会员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

执委会、理事会、常务理

事会会议的会议决议,抓好商会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根据工作计划,督办检查完成情况;

(五)

组织会员参加各类相关的评比活动;

安排并实施商会的政治、

业务等各种学习、培训

I

组织会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六)帮助会员企业引进各类人才;

(七)

负责会员服务,

商会联络、

宣传教育,

组织安排商会各种活动,

为会员企业参加各类会展、技术交流、技术合作牵线搭桥,协调商会内外

关系;

(八)为商会各类会议作好筹备组织工作

; 

(九)负责对会员的日常管理,发展会员,收缴会费;

(十)处理职权范围内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