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内工信中小字〔2025〕536号)要求,在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审核基础上,经过专家组和部门审核等相关程序,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拟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监督电话:0472-6668437。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09日-12月15日。
附件:拟认定通过2025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