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金华市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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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1 04:03

  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制定了《金华市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其中,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按照《金华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参加脱钩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办法》制定的背景

  “制定该办法为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落实上级精神的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结合近几年国家和省、市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工作部署,就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提出落实意见。

  其次,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的需要。2016年中办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2016〕46号)。《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对此,我们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条件进行规范,确保行业协会商会自主办会。

  再次,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需要。《办法》明确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等。这些规定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人员管理分离,保证了行业协会商会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的人事自主权,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关系。

  《办法》解读

  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据了解,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是指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

  其中,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界限为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醒: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同级其他社会团体的理事长(会长)、秘书长。同时,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于换届前15日公示 公示期为7天

  据介绍,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可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提名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其中,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的审核把关,按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制定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党内职务按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应当于换届前15日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履行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产生。

  其中,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选举会议须有2/3以上会员(会员代表)或者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其选举结果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1/2以上赞同方为有效;召开理事会的,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赞同方为有效。

  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理事长 (会长)和秘书长连任不超过2届

  据了解,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其中,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连任不超过2届;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一般由理事长(会长)担任,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实行理事长(会长)轮值制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可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者选举产生的秘书长担任。

  特别提醒: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为专职,可以通过选举、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产生。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具体方式由理事会研究确定。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担任该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监督,理事长(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产生新一届负责人后,应当自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履行备案手续;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组织面向新任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的任职培训;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负责人违反本办法任职的,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