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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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8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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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荆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为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质量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通知》精神,结合荆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品牌建设持续深化,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实现绿色转型,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累计降幅达到国家标准。

——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现代农业提档升级,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先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5%以上。服务业扩容提质,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建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满意度得分达到81分以上。

——品牌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培育湖北精品15个以上,新增荆江质量奖正奖和提名奖获奖组织6家,争创中国质量奖和长江质量奖1~2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88万件,有效地理标志总量达到79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总量达到30件以上。

——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和保障更加高效,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项以上,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数量达到13家,累计颁发有效认证证书5800张以上。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政策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更趋完备,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宜荆荆都市圈等区域质量协作机制更加完善,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民质量素养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进入全省前列,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

二、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一)夯实科技创新质量基石。高质量建设荆州大学城(荆州科创大走廊),高水平运营荆州(武汉)离岸科创中心,加快形成荆州离岸科技创新策源中心。积极吸引重点高校院所在荆州设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高校争创国家实验室或基地、湖北实验室,力争创建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1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50家以上,力争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国家级创新平台2家。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与保护,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项目6个以上,建成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家、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5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作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

(二)强化绿色低碳质量支撑。积极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建设绿色园区,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实施资源效率对标提升工程,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和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优质项目建设,加快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绿色化、低碳化改造。严格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引导企业和居民选购绿色产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惠民利民质量保障。开展质量惠民行动,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推动传统消费扩容提质、新型消费加快成长、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健全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完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和“12315投诉和解平台”建设,推动消费投诉处置关口前移。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每年培育创建省级示范点8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三、打造产业和区域质量高地

(四)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启动1个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争取突破5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力争每年开展不少于1个重点基础材料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项目,不少于2个重点产品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性能指标改进项目,积极创建省级产业基础技术研究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进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快全产业链质量升级。积极推动优质稻米、淡水渔业、菜籽油、生猪等四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以“技改提能、制造焕新”工程推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累计开展2000个以上技改项目,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机器换人”全覆盖。建立完善“链长+链主+链创”三方联动机制,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智能装备、现代化工、特色文旅等五大主导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全球知名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升质量竞争型产业占比。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构建区域质量发展新格局。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加快融入宜荆荆都市圈质量建设。依托荆州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陵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等平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培育形成质量发展比较优势。支持“4611”现代产业集群加强创新技术研发,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2个以上,开展先进标准研制,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强化质量发展引领带动作用,创建质量强省示范市(县、区)1~2个。(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产品质量提升

(七)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管理模式。每年建立省部级绿色防控示范基地2个以上,新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20个以上。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力争4个以上县(市、区)达标。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75%的县(市、区)获得“湖北省食品安全县”称号。加强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超过86%。(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推动消费品质量提升。开展消费品工艺优化行动,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增强儿童用品和学生用品益智性、舒适性和安全性。增加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在8个以上行业、240家以上企业开展对标达标专项行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九)促进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推动重点装备产品智能化、高端化,推动绿色智能船舶发展。引导50家以上企业开展可靠性共性技术研发,提高机械、电子、汽车等产品及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促进品质升级。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激励政策,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速工程品质提升

(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信息档案等制度。建立覆盖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严格全过程质量管控。全面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提高施工现场管理全程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落实绿色施工方式,推广“BIM+”、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和住宅工程“一证两书”制度。完善质量保修、回访和投诉处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

(十一)发展优质新型绿色建材。推动传统建材升级换代,重点发展新型绿色建筑材料、增强复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等,加快推进磷石膏建材等产品应用。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显著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定期发布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目录,推动建筑工程绿色建材使用率达到50%以上、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到97%以上。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二)实施精品建设工程。实施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完善智能建造发展政策、技术标准和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智能建造工程总承包企业,统筹全产业链协作。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指标,新增节能建筑面积总计1620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创建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每年创建省级优质工程奖10项以上,省级水利优质工程奖4项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

六、促进服务扩容提质

(十三)推动生产服务专业化发展。开展质量标杆企业创建行动,每年培育金牌服务市场主体5家以上。着眼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新趋势和荆州市比较优势,以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重点推进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字创意行业等13个行业加快发展,打造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园区5个以上,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10个以上,省级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单位达到15家以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到88分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推进生活服务品质化发展。开展生活服务满意度提升行动。健全生活服务标准,建立完善优质服务承诺制度,引导服务业企业作出优质服务承诺。推进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加快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创新丰富家政服务。积极创建国家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做优荆州纪南“三园”、湖北文旅·荆街、沙市洋码头文创园等夜间消费集聚区。加快建设方特二期等项目,推动楚肆水街等项目投产运营。提升北京路、万达等重点商圈层次,打造吾悦广场等特色商业街。(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十五)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效率。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完善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设施,全面提升交通设施、市场商圈、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医疗场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公共管理运行水平。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推动“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提高服务便利度。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打造公共服务品牌,推行常态化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健全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政务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增强质量品牌竞争力

(十六)推动质量管理创新升级。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每年推动6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6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6家质量标杆企业。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试点,推进灯塔工厂建设。鼓励“链主”企业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纳入共同的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推动全链条企业提升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十七)壮大质量人才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在荆高校设置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等质量相关学科,推动质量专业能力与新技术新产业深度融合。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布局与“4611”重点产业链结构紧密对接。强化质量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到2025年,参加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累计达到14万人次。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壮大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八)增强荆州品牌竞争力。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湖北精品、中国精品培育行动,做强“荆州老字号”“荆州味道”等区域公用品牌,落实“一县一品”战略。争创“长江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持续举办“中国品牌故事大赛荆州赛区”比赛等活动。加大品牌、商标保护执法力度,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推进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八、建设高效能质量基础设施

(十九)提升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水平。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推进标准化应用全域发展,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产业化、社会化发展。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围绕“4611”现代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达到3个、省级质检中心达到10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推动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升级。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大力开展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力争各县(市、区)围绕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中小企业建成1~2个综合服务站(中心),全市创建省级示范2个。积极打造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网络平台,力争创建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1个以上。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省级以上项目6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九、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二十一)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依法实施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完善质量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按年度发布荆州质量状况白皮书。完善荆江质量奖评选表彰机制。推行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全过程落实质量、安全要求,完善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机制。建立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渠道筹集和保障机制,推动建立质量发展基金,鼓励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十三)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开展星级市场监管所培育、等级评定,提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聚焦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及特种设备四大安全监管,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信息化支撑等有效手段,不断夯实市场监管基层基础,持续推进基层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质量竞争、优胜劣汰。加强网络交易市场产品质量监管,创新质量监管方式,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完善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和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开展标准制修订、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完善质量社会监督员制度,引导消费者树立和增强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鼓励新闻媒体传播先进质量文化,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办好“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直各群团组织)

十、组织保障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健全质量强市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十六)狠抓贯彻落实。各地要将质量强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将荆江质量奖、产业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一站式服务等质量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专项经费保障。

(二十七)强化考核评估。落实质量督查制度,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对方案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