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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常州万亿之城再出发的第一年,也是民政机构改革的特殊之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工作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职责使命,深化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贡献民政力量。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1.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
2.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民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以坚强有力的党建引领保障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对“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源头治理,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位监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民政实际,组织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项行动。加强新时代民政廉洁文化建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涵养廉洁奉公的思想根基和道德操守,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
二、推进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
4.持续推进“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将深化“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发展纳入全市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高质量考核指标,适时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创新实践规范化推进会。聚焦党建引领下的社会大救助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制定“常有众扶”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机制作用,常态化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持续推进“社会救助e路行”普法宣传品牌打造,优化宣传方式,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申请方式和渠道、救助服务等内容宣传到位。
5.持续完善动态监测预警体系。运用好困难群体家庭电子档案,常态化实施重点特殊困难群体智能监测,进一步提升保障精准性和服务针对性。持续优化“线上+线下”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大额医疗支出、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家庭主要劳动力去世、重残、失业、法援等预警场景,提升线上发现能力,及时主动发现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对象,早介入、早救助。
6.深化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推动非本地户籍遇困对象“一户一档一策”家庭电子档案全覆盖,实施“临时救助+慈善”联动救助项目。在三城区试点实施慈善助医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费用进行兜底救助,进一步拓展慈善帮扶覆盖面。持续开展“冬暖夏凉”慈善救助,为全市低收入人口赠送一次性用电。
7.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举办全市社会救助业务技能竞赛,以赛代训增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高政策执行力。积极推行救助办理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提高社会救助时效性和便捷性。推进“十百千”救助服务骨干培养计划,针对基层行政审批人员、救助部门业务人员、网格员骨干、村(社区)干部、参与救助的社会组织等对象开展专题培训,全面夯实社会救助服务力量。继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基层围绕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综合救助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8. 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创制。完善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职责,推进老龄友好社会建设,加强老龄事业发展监测评价,编印《常州市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年)》。制定《“常有颐养”三年行动方案》,完成《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起草工作,出台《常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3-2035)》,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培育银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9.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综合服务体系,为15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制定监管举措加强对第三方服务主体的准入把关和绩效跟踪,建立健全养老顾问制度。新建和提升改造20家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4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实施“常有颐养 幸福食光”专项行动,新增社区老年助餐点(社区食堂)83个,建立、完善老年助餐平台,推动市、区两级助餐补贴同城共享,鼓励餐饮企业推广智能点餐服务。
10.强化家庭养老支撑。为1万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分层分类补贴特殊困难、高龄、残疾、失独等老年人家庭。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全覆盖,守护老年人居家安全。推进尊老金发放“免申即享”,高龄老人“一次不跑”即可领取。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4万人次。推进“安康关爱行动”,实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地区全覆盖、承保率90%以上。
11.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全市90%的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定,二级以上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率达到88%。推进普惠养老机构签约,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养老护理员能力培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技能等级持证率。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和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督管理。
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12.加强特殊儿童福利关爱服务。稳步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保障水平,并推动实现同城同标。完善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将六大类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持续实施困境儿童大病保险制度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试点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排摸,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基本关爱服务清单。指导各辖市(区)顺利承接收养业务,规范收养登记程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13.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建设,研究制定儿童电子档案标准,探索建立成年孤儿安置机制。市儿童福利院发挥“特教办学点”和“定点康复机构”示范辐射作用,深化“开门办院”成效,面向机构外困难家庭特殊儿童提供拓展性服务。争创全省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儿童福利机构,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严格落实收养相关政策新要求,鼓励家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
14.夯实儿童福利领域基层基础。增建8家儿童“关爱之家”、120间“梦想小屋”。发挥儿童成长研习中心作用,完善“1+N”服务模式,为儿童实践活动提供多样化载体。积极申报“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示范区。市、辖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开展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务技能培训,年参训率达到100%。
五、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15.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走在前的行动方案要求,举办基层治理专题培训班,选树一批基层治理与服务创新典型案例,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推进小微权力清单落地落实,大力推广各类民主议事机制,推动村(居)协商平台全覆盖。因地制宜做好“五社联动”机制创新和智慧社区综合应用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平安法治和谐示范点创建工作。
16.补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支持基层围绕居民需求开展公共空间微改造,推动各镇(街道)打造不少于一个社区服务综合体。
17.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统筹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和薪酬待遇调整工作。按要求落实好“一套表”“两本帐”和“三清单”,持续推动基层减负增效。开展全科社工业务技能大赛和社区服务品牌展示交流活动、最美社工和优秀社区评选活动。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分层分类做好社工队伍能力提升和业务培训,持续实施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培养规划。以项目为抓手,培育一批社工服务典型。
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
18.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深化社会组织党建“1+7+X+N”模式,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质量,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开展活动。发挥现有省级、市级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的引领作用,为党员群众提供共享空间和红色家园。
19.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推进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和后续管理有效衔接,规范社会组织换届流程。继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市级层面抽查社会组织不少于50家。完善评估手段和监管机制,与业务主管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年4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新增不少于50家,等级评估覆盖率达45%。
20.推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市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实施公益创投项目不少于200个。鼓励政府购买服务,重点聚焦培育枢纽型、专业型社会组织。持续推进“红社营”计划,有效发挥各级各类培育基地的平台作用。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名录、重点商协会名录、社会组织专家库,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活动,提升社会组织“自我造血”功能。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引导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公益事业。
21.促进慈善福彩事业规范化发展。组织全市慈善组织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慈善法》,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加强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市级慈善奖评选活动,创新建立“慈善微空间”,宣传“大爱龙城”新风尚。推进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开展“即开票管理服务提升年”行动。加快渠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民政部门对福利彩票销售行为监管。创新开展社会公益项目,增强福彩公益品牌渗透力。
七、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22.加强行政区划和边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重大战略,以国家即将出台的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为依据,结合“532”发展战略和“两湖创新区”建设,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研究。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四项机制,按照《江苏省设立镇标准》《江苏省设立街道标准》《江苏省乡镇行政区划变更事项服务清单》要求,加强对辖市、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强界线界桩管理,常态化做好边界地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23.提升地名监督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根据修订后的《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做好我市地名管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的立、改、废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和罗马字母拼写管理,加强与住建等相关部门配合,持续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前征求意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全市城区内道路不规范地名标志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地名标志巡检制度。
24.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区划地名成果应用。组织开展2024年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推进地名保护名录建设,同步设立保护碑牌。加强地名文化成果转换,组织各地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指导“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地区按照要求参加省级评估验收,争创“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全面推进乡村地名的命名、设标和采集上图工作,提升乡村地名的密度、精度。持续优化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信息,分级分类做好管理维护工作。
八、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25.加大殡葬领域改革力度。推进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完善设施服务供给,高质量完成7个省级民生实事殡葬类项目建设。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大力推广绿色生态殡葬。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出台“逝有所安”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强化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扎实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落地。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指导推进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部署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组织好第十七届骨灰海葬活动。
26.完善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做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市内通办”“离婚通办”服务,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做好离婚冷静期危机干预,开展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幸福+课堂”,服务2万人次以上。推进婚俗改革试点,推进“互联网+婚姻”建设,完善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具有特色人文环境的景区结婚登记点,创设公园式室外颁证基地,健全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机制。
27.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能力。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增长机制,持续巩固特殊困难群体专项排查行动成果,加强数据比对、动态监测和信息复核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精康融合”行动,进一步扩大覆盖目标对象服务范围。新建8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立完善康复辅具租赁网络,以补贴方式为辖区内低收入人口提供康复辅具适配租赁服务。
28.提升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加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开展站内照料、离站服务、送医诊治以及落户安置等工作。强化与公安、城市执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和主动救助,完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的发现、转介、处置机制,持续推进“智慧寻亲”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九、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9.强化民政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有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常州民政“八五”普法规划,提升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求,加强执法能力培训。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寻亲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深入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30.深化民政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动常州市民政业务云平台数字化升级项目建设,推进在用业务系统向省民政一体化信息平台整合。深化“智慧民政”应用,优化民政政务服务,打造多跨协同民政应用场景,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安全综合治理。探索民政领域政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方法,强化数据共享交换和开发利用,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等机制。
31.强化民政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撑。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持续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全面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做好人员转隶、“三定”方案制定等工作。举办市民政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用好用活“民政大讲堂”“民政青年说”等平台,组织开展全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32.夯实民政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做好民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及绩效评价。加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运营好常州民政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精心策划组织重大主题、重要政策、重点工作等新闻报道,讲好常州民政故事。紧贴民政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精选研究课题,开展前瞻研究,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加强舆情监测处置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33.夯实安全发展基础。以实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利用物联网“云技术”推广智慧化联网监控,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开展养老机构和未依法登记备案养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分层分级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员、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强化实境化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4.做好信访及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民政信访工作办法》,推动民政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全面畅通信访渠道,落实首接首办、即接即办责任制,提高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用好阳光信访平台、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构建运转流畅的网上信访工作网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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