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各省田径训练基地举办田径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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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8 09:31

  田协字﹝2022﹞220号

各有关单位:

  受疫情影响,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田径赛事未能如期举办。为推动实施《2022年全国田径竞赛体系改革措施》,满足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运动员的参赛备战需求,进一步促进田径项目竞技水平的提升,我协会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田径训练基地举办符合规则要求的田径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赛主办单位及地点

  主办单位:各省区市体育局、田径中心、田径协会

  地 点:全国各省级田径训练基地。

  二、组织形式

  1.参赛人员:以本地运动员为主;若属地政府部门允许,可邀请临近省区市注册运动员参加。

  2.项目设置:根据本基地运动员的专项进行设项,室内、室外均可。每项参赛人数不得少于3人(线下)。

  3.鼓励各单位互相联合同步举办线上赛事,增加对抗性。

  4.鼓励各单位对赛事进行网络直播。

  三、赛事级别及成绩认可

  经过我协会确认后,可认定为协会Ⅳ级赛事,符合竞赛体系改革措施有关要求的可申报Ⅲ级赛事。

  运动员成绩将上传协会竞赛信息系统,并上报世界田联。

  注:该赛事不能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四、经费

  (一)办赛经费由各主办单位自筹,参赛费用由参赛单位自理。

  (二)中国田径协会将视疫情防控要求为每个比赛选派1-2名赛事监督和技术官员,差旅、劳务费用及核酸检测费由赛事组委会支付。

  (三)中国田径协会将视赛事等级、参赛规模、组织规范程度等情况对部分赛事给予一定的竞赛经费补贴。

  五、举办赛事的基本要求

  (一)场地器材

  1.场地必须已经中国田协验收(I、II类)。

  2.器材、器械、设备须使用经过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产品。

  3.径赛须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电子计时系统,田赛可采用钢尺测量。

  (二)裁判员

  1.径赛项目须至少有4名国家级及以上的裁判员担任裁判长及主裁判等岗位,其他人员须至少有3名一级裁判员。

  2.田赛项目,各项目组至少有3名国家级裁判员担任裁判长及主裁判等岗位,其他人员为一级或二级裁判员。

  (三)赛事全程录像,分辨率在1080P以上。径赛不少于3个点位(起点、终点和程中),田赛不少于2个点位(投掷圈/弧或起跳点、落点)。

  (四)若运动员成绩达到健将及以上的成绩,则须主裁判、裁判长至少三人签字确认,且须有可查看的清晰视频。

  (五)须保留好所有纸质成绩记录单等材料,以备核查。

  (六)比赛适用最新版世界田联《竞赛规则》。英文版下载链接:https://worldathletics.org/download/download?filename=0400178d-ce56-43ff-aa9c-6b4433aafcea.pdf&urlslug=Competition%20%26%20Technical%20Rules%20%E2%80%93%202020%20Edition

  六、申报流程

  (一)有意向且符合办赛基本条件的单位,须至少在赛前10天将举办基地比赛的《申办方案》发送至中国田径协会竞赛部邮箱:jingsaibu@athletics.org.cn

  (二)《申办方案》须包括:办赛的基本条件(器材清单及相关照片、场地证书、裁判员名单及岗位、录像方案等)、参与比赛人员项目的基本信息、赛事的《竞赛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