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由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主办,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承办的“地球一小时”中国鄂尔多斯主场城市活动顺利举行。此次活动以“创新,联结,共享——我为地球献出一小时”为主题,近百名气候应对和能源转型等领域的政府代表、行业专家、企业及媒体代表齐聚一堂,探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路径。
上午10时许,以“多元视角下的绿色转型”为主题的第一场对话热烈开展。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席春玲、深石集团董事长、生物圈三号联合创始人冯楠、气候投资基金中国首席代表宋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委会常委梁希、鄂尔多斯市碳中和研究应用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明培等参与了圆桌讨论,聚焦于助力转型的新引擎——气候投融资。
席春玲:行业协会应在零毁林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作为来自行业协会的代表,席春玲关注的重点在于如何利用行业协会的视角推动农食系统的低碳转型工作。
她提到,可持续的农食系统不仅与粮食安全息息相关,也是维护健康生态环境的关键。她特别强调了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席春玲提出了三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第一,要跟国际社会加强沟通和联系。国外最近有关令毁林的法案的出台是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和推动的现实案例。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我国社会组织也应该在环保和绿色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二,面对国际农食系统标准不断升级的情况,我国的行业协会应通过不断完善的标准规范企业的行为,并通过标准同国际有关立法机构建立沟通渠道。第三,行业协会还应该积极进行宣传和倡导,如提倡反对食物浪费的行为。席会长也呼吁应加强气候投融资对可持续农食价值链的支持。
冯楠:把碳资产作为一种资产来管理
生物圈三号的联合创始人,冯楠向与会嘉宾详细介绍了大梅沙生物圈三号项目如何在社区内实现商业可持续的的减碳模式。主要可以总结为“3R”,即Reduce(减少)、Replace(替代)、Reuse(循环利用)。在碳汇方面,冯楠表示:希望在这个过程中,能够通过完善的方法学把碳资产作为一种资产来管理,但是这种模式现在还处于探索阶段。国家要想实现碳中和,城市是很重要的载体;在城市中,社区又是细胞核单元。因此,冯楠表示:如果能在生物圈三号实现碳中和,无论是技术应用的场景,还是商业模式的闭环,都需要借助绿色金融的支持。
冯楠最后提到:“对于国家的碳中和战略,社区很小但是也很大。社区做好碳中和服务,要成为三个专家——清洁技术应用场景的策划师,创新技术的催化师,商业模式的会计师。”
宋磊:气候投融资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来自气候基金的宋磊博士首先介绍了中国气候投资基金主要是针对双碳、脱碳领域创新技术进行股权投资,能源领域是气候投资基金投资的重点。
他提到,首先,能源作为全球经济的血液,其含碳量的降低不仅需要新能源占比份额的提升,也需要降低传统化石能源碳排放。这其中包括甲烷等温室气体放空排放的降低,工业生产能效的提升,居民端能效提升等。
其次,新质生产力发展也应聚焦于旧动能的清洁升级,着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平缓稳定的基础保障。为此,气候投资应聚焦于缺乏常规资本关注而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技术领域。
关于投资项目的减排绩效评估的作用,宋磊认为:气候投资的关键在于制定以减碳为核心的预期减碳量测算方法学。按照审计核查的标准,对投资标的在基金投资周期内的预期减碳量进行科学计算。
最后他总结,气候投资基金应有充分的耐心,陪伴新技术的发展与成长,并给予其足够的支持与帮助。相信在一代人的时间内,一定可以实现新旧动能的转换、能源转型的成功。
梁希:实实在在为有需要的项目雪中送炭,避免过多地做锦上添花的工作
中国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的工作已经开展了两年多,梁希作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委会常委和伦敦大学学院教授,为下一步地方气候投资工作的方向提供了建议和愿景;以及从国际合作角度,政府、企业多方如何合力打造气候投融资试点。
梁希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气候投融资的基本情况,两年多以来,已经有23个城市和区域被选为第一批气候投资试点,而且已经建成了总量超过2万亿人民币的气候投资项目库。大量金融机构和企业也在积极的响应,参与到气候投融资工作中。中国和国际机构气候投融资合作也在不断地加强。梁教授建议气候投融资工作从启动到落实,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问题导向。“新的工作必须是要面向困难、解决问题的。要落到实处,我们首先要识别什么是难题,需要问题导向。” 梁教授举例,虽然新能源装机在电力系统的比例不断上升,但实际上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电网消纳、氢能的储运、长时储能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这些都是新型能源系统和能源转型主题下,在开展气候投融资中需要协同解决的问题。
二是衔接政策。气候投融资工作是从投资和融资方面推动产业的转型,其中最根本的还是需要产业政策和气候融资政策有效衔接起来。“比如我们常面对的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约0.2元每千瓦时,但考虑了电网辅助服务其间歇性的成本达到接近0.5至0.6元,仍然高于煤电约0.4标杆电价,需要200-400元碳价格才真正的平价。气候投融资需要价格信号,特别是碳定价的政策,因为完全靠市场自律去做出改变是非常困难的。从根本上要做出大的变化,碳定价政策还是不断的加强。”这里提到的不仅仅是碳市场,还包括碳税,和碳排放总量控制等可能看不到的碳定价。
三是推动实质的改变。过去绿色金融、气候金融主要开展统计性、贴标签的工作。过去的工作很有意义,识别了什么是绿色,但未来要进一步升级,迈向实处。对于统计性绿色金融工作,比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梁希指出,这种债券和信贷本来就要在市场上发行。如果它不符合发行的要求就无法发行,绿色或气候友好标签对项目融资作用不大。然而,对于一些本来融不到资金的项目,他们需要有效和足够政策的支持、如补贴,贴息等机制。所以一些有困难但是有必要的项目,我们要想办法通过融资的手段来支持;我们要建设混合融资项目库。在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工作中,实实在在为有需要的项目雪中送炭,避免过多地把精力放在做锦上添花的工作。”
四是开展转型风险管理,即怎样做好管理中长期的气候风险的工作。做好内部碳定价的工作,引导高碳项目在投资决策中充分考虑未来的气候转型风险。世界自然基金会也一直在推动国内的金融业进行气候风险管理,开展气候压力测试。“我想这也是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关注的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可以最大限度的从金融侧去给投资方、融资方做好提醒,避免未来有大量的搁置资产。”
五是人才储备和能力建设,梁希提到,要实现转型和气候投融资工作,还需做大量的人才、科技的储备。特别是很多二三四线的城市,对这方面的工作认识和对国内外气候投融资的进展和实践认识还不足。
王明培:呼吁碳资产开发实现扩容
王明培强调碳资产收益对气候投融资项目的成功起到决定作用。他举例:一个清洁供暖改造项目,每平方的投资大概在240块钱。如果使用清洁供暖改造,大概需要的运行成本是十块钱,比起传统方式节省了24块钱、每平方米的供热面积会减碳60公斤。“如果这一部分碳收益如果能够补充进来,那就意味着运营成本从十块钱可以降到五块钱或者六块钱。投资回收期会从十年减少到六年七年。” 他表示,绿电、绿热、绿色交通的市场化运营都需要政府支持。但如果把碳资产引进来,零碳小镇的打造可能就不再那么遥不可及。
结合鄂尔多斯的情况,王明培提到:在煤化工中,一吨鄂尔多斯的绿氢可以减排20吨。“假设如果我国在相关领域把绿氢形成碳资产,可以大规模的减少我们的碳排放。” 另外,鄂尔多斯作为沉积盆地具有大量开展CCUS(碳捕集、封存及再利用技术)的地质条件。“如果这部分也可以形成碳资产,对鄂尔多斯的低碳转型发展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因此,我们希望对碳资产开发进行扩容,为低碳转型项目补充更多现金流,真正发挥和实现气候投融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