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6日,汕头市工商联(总商会)第十六次会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主席(会长)轮值制度。自实施主席(会长)轮值制度以来,进一步发挥了企业家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作用,推动了各项会务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切实增强了工商联(总商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主席(会长) 轮值制度的轮值周期为一个季度,由一名副主席和一名副会长搭档轮值。今年7月至9月份,轮值主席郑汉杰、轮值会长纪燕君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市工商联(总商会)各项工作,切实推动各项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积极参与我市申办第二十二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和第十届国际潮商大会的工作,加强与各地潮商的联络交流,为我市成功申办“两会”尽责尽力。

召开潮商经济发展大会暨《潮人潮说》栏目启动仪式。召开第十六届第一次主席(会长)会议。举办第十六届执委会荣誉主席、名誉主席、顾问单位、监事会、特邀顾问以及决策咨询委员会授牌仪式。

举办“喜迎二十大,携手新征程”——珠海、汕头工商联非公经济人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做好各地潮商的联络交流工作,召开汕头·佛山民营企业产业对接交流座谈会。 通过一系列活动,强化了企业家对工商联(总商会)工作的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了对工商联(总商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为推动汕头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搭建了平台。

接下来,市工商联(总商会)进一步落实主席(会长)轮值制度,切实发挥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和自身优势,更好推动各项会务活动的开展,主动为广大民营企业服务,助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