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发放光明正大已纳入监管,工会经费支出包括职工福利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4-18 04:51

从过年礼物到端午粽子,再到中秋月饼……一年多以来,部分单位削减甚至取消节日福利,引发热议。无论是赞还是弹,首先必须厘清福利边界。否则,接受者难以坦然,旁观者更无法心服口服。

由于中国人情社会的现实和长期形成的习惯,不少单位以往逢年过节都会发点慰问、纪念品。然而,受限于不同单位效益不同等因素,人们拿到手的福利也参差不齐。效益好、福利优厚的单位可以发各种价值不菲的实物、购物卡甚至现金,效益、待遇差的单位甚至连“提着二斤月饼回家过节”都做不到。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以公款发放节日福利,私企、民企则自掏腰包满足员工的福利。

不仅如此,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规、滥发福利,将正常的节日福利演化成隐性的灰色待遇。今年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显示,7家央企超发福利11亿元,6家国企违规发出1.7亿元职工福利……这证明,缺少有力的监督和明晰的标准,一些单位钻空子,利用福利打擦边球,使原本正常的福利一词渐渐蒙上了一层灰色。

辩证看待福利,人们不难发现矛盾无处不在。一方面,体制内外的福利差引发公众对收入分配的吐槽;另一方面,一些单位取消或减少节日福利也引发出“不适应症”。要破解这对矛盾,首先应该在执行层面明确福利的概念和标准,让福利发放的执行者、接受者和围观者都清楚明白地知道福利的“黑白灰”。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强对福利发放的监管和引导,反映出福利需要发放,更需要进行规范。例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这说明福利发放光明正大,也已经纳入监管,正在不断完善。

归根到底,节日福利的争议不是围绕简单的一袋米、两桶油、两斤月饼,背后是公众对更好的社会福利体系的期盼,这种公众期盼的社会福利体系应既能激励先进,又能惠及绝大多数群众。此外,节日福利的争议背后,还隐藏着长期以来社会分配关系被扭曲,以及各单位福利发放差距过大且不够透明的问题,这决不是单靠福利这个“游码”能够平衡的。因此,只有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用更公平、更公正、更公开的原则,建立覆盖广泛的社会福利体系,才能带给最广泛的劳动者真正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