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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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2 09:3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光金)

本人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光金,男,汉族,民革,博士,曾在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曾任四川联合大学管理工程系科研秘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副系主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四川大学财务处处长,四川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四川省商会副会长。目前在四川大学商学院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已于2006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8年9月11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亦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15次。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15 15 11 0 0 否 1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对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所讨论的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任职委员会情况 参加会议情况(应当出席会议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2 6/6 7/7 1/1

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2023年度提名与薪酬委员会7次,对《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同意的意见。

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023年度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次,对《2022年度对外投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对外投资工作意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同意的意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6次,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报告以及内控相关制度等进行审

阅,并在财务报告、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审计工作、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报告期内,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总结》《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使用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2023年度风险管控暨内审工作计划》《2023年半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内控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审议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外部审计师代表见面,讨论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事项、审阅年度报告,并与会计师就重要会计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同时,通过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强调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单位,要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要规范内控审计工作开展,要提升内部控制管理能力。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深入公司广安水务公司、运营中心、爱众资本等现场,了解公司在安全生产和业务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参加董事会、战略研讨会、业绩说明会以及管理层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实地参观与深入交流,加深了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与管理层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管理层沟通,重点关注行业前景、公司发展战略及落地路径等,对公司整体竞争力提升、业务发展方向和转型思路方面提出建议,得到公司及管理层的认可和采纳。

公司也全力支持配合本人的工作,在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规范送达,使本人能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相关情况;董事会秘书也定期汇报相关决策事项进展情况、董事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进展等;针对本人相关疑问,公司能积极沟通、反馈。公司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履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2023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关联交易报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白银瑞光供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与经理层和审计师交换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报告期,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持续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监督、汇报。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候选人存在法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管理层薪酬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管理层考核结果及2023年净利润考核目标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管理层薪酬考核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利于进一步调动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能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提供独立的判断和意见、建议,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