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商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商会领导班子的带头服务功能使商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各区域商会工作的落实,带动广东省内各地市福建商会的副会长联动信息,促进商会的服务功能;根据商会章程,制定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组成轮值月的领导岗位工作制度。
一、 会长轮值值班制度
根据商会工作需要,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实行轮值制度。由执行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名组成季度常务委员会主席团,负责处理当季度内的商会日常工作。秘书处负责拟定每季度值班表,提前一周通知值班人员。
1. 值班职责:
(1) 负责指导当季度内秘书处的工作,负责当季度内商会重大事项商议。
(2) 负责接待当季内的主要客人来访,并代表商会处理重点工作。
(3) 代表商会落实秘书处要求协助的工作。
2. 值班纪律
(1) 轮值主席团必须为1-2名副会长以上的人员值班,值班会长在值班日必须到商会办公室签到,安排好当日各项工作。
(2) 不准在值班时间在商会办公室为本公司的业务召开会议;不得对商务秘书处提出的值班职责以外的工作要求。
(3) 如有急事不能值班,要知会执行会长并与秘书处协调进行调整。
二、 建立轮值会长领导接待制度
为加强商会会员的了解和合作,增进商会会员之间的友谊,掌握商会会员企业的发展情况,交流相互间的信息,更有效的服务商会会员促进商会会员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根据商会工作需要,为塑造和发扬“闽商“品牌,维护商会的形象,促进商会更快发展,特建立商会会长联系接待制度,分别由副会长单位分工安排。
1. 商会副会长按所在区域的不同,负责商会对口会长联系,接待工作,具体安排由秘书处指定,并落实安排。
2. 商会副会长按所在行业的不同,对口商会会长联系,接待工作。具体安排由秘书处指定并落实执行。
3. 轮值会长联系,接待工作
(1) 值班期间,代表福建商会处理有关问题,并主持开展计划内的活动。
(2) 负责联系区域和行业内机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沟通工作。
(3) 负责定期组织规定区域内和行业会员单位的调研,掌握会员单位的发展情况,及时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4) 轮值会长负责做好商会的日常来访接待工作。
(5) 及时掌握了解联系片区内会员的情况,片区内会员的工作,生活中的重要活动并以商会名义安排庆贺事宜,代表商会到场致意。
(6) 需安排以商会名义的接待任务,如主要领导来访等事宜应提前通报秘书处,并制定相关的接待计划。
三、 奖励及处罚
1. 严格执行会长的轮值制度并成绩卓越的,商会授予荣誉称号。
2. 轮值会长、副会长无故缺席值班,在值班期间没按相关制度安排工作,每次乐捐200元作为商会经费。
四、本办法经常务会长会议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