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工商联(商会) 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机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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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18:36

长沙县工商联(商会)

2022年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

为了更好地发挥县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当好党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全体干部职工到人到岗主要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又相互配合,请对照职责,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王文凯  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   

1、主持工商联行政工作。                             

王行楚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常务副主席

1、主持工商联党组及非公党建工作

2、负责异地商会组建及运营、会员的参政议政工作。

 全  党组成员、副主席

1、完成主席、书记交办的工作;

2、分管办公室、宣传报道、信息工作;

3、负责镇街商会和青联会的业务指导发展组建和会员动态管理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维稳、党建和支部工作;

5、负责负责营商环境、企业维权、综治维稳工作

6、协助异地商会组建及运营工作。

徐立平  副主席、秘书长

1、负责会员经贸交流、社会服务、乡村振兴、单位联村以及工会、老干、关协、妇委会、文明创建等工作;

2、负责本级财经管理及审批、对基层商(协)会财务监督和指导;

3、负责执常委队伍管理工作和会员培训工作;

4、负责行业商会和女企业家商会的业务指导、发展组建和会员动态管理;

胡  彦  办公室主任  

1、主持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后勤保障;

2、负责办文办会、上传下达联络工作、保密工作;

3、对接联系省市工商联和县四大家办公室工作。

王  颖  办公室工作人员  

  1、负责党组内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含中心组学习)、会员考核等工作;

2、负责内网收发处理、档案收集整理和保密工作

3、负责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垃圾分类、公共节能、普法学习、干部在线教育、数字化建设和日常接待等工作

4、负责计生、妇委会、关协、老干工作

5、负责万企兴万村、乡村振兴工作。

周  柱  办公室工作人员  

1、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2、负责单位出纳工作;

3、负责政工人事体检(干部体检和常委体检)工作,协助关协老干工作;

4、负责单位年度财政预算,财务计划、财务支出说明等有关财务方面材料的撰写;

5、负责单位联点工作;

6、负责县工商联、县商会和基层商会年检及单位法人等相关事项变更工作。

耿 璐 办公室工作人员

1、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2、负责市工商联各处室联系对接、通知传达等工作;

3、负责信息、宣传报道及报送、单位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工作;

4、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长沙县工商联(商会)2022年机关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商联机关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2.提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体学习讨论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益,提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增强自身素质。公务员每年要按要求完成网络教育学院线上课程,机关党员每天坚持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

3.本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坚持集中学习1次,由分管副主席组织(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提供学习资料),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机关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办公室作好学习记录,年终检查学习内容,并做到学习讲求效果。

4.鼓励和支持自学,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撰写工作论文和宣传报道信息。稿件采用按照宣传信息奖励方案实行奖励

二、工作制度

1.坚持首问负责制。接待来信来访,热情、礼貌、周到,并做好记录,遇事不得推诿、踢皮球,事后及时向领导汇报。

2.坚决服从安排,工作不讲价钱。工作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办事认真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坚持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十二条禁令”。

4.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确保每月有6天时间在基层走访、调研。

三、会议制度

主席会

 (一)会议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由主席主席委托的副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

 (二)参会人员:工商联全体成员、列席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列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会议记录。

(三)会议内容:传达贯彻各级重大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通报有关重要情况;研究确定全县工商联系统工作的政策、规章、部署等;审议向上级部门县委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决定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政策、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等;研究决定专项经费预算决算方案、机关大额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问题;研究机关内部人事等相关工作;研究讨论需要经主席会议确定的其它问题。

(四)会议要求:1.会议题由办公室会同分管领导提出,每周三前报送至办公室汇总,经常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确定;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茶水、记录、纪要等会务工作。2.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后再实施;3.参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

干部职工会议

(一)会议召集:根据需要召开,由主席或委托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二)参会人员:全体干部职工

(三)会议内容:通报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全局性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等。

(四)会议要求: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办公室及时记录、整理领导讲话,负责会议精神的落实办理。

、财产管理制度

1.认真搞好国有资产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的登记、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单位的公共财产由使用人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损坏或变成己有,违者照价赔偿。

、文明卫生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坚持文明上岗,礼貌待人,举止文明,穿着整洁,讲究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禁公共场所吸烟,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形象。

2.每天上班前,人人动手打扫卫生,切实搞好办公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机关文书包括来往文件、会议文件、电报、通知、资料、报表、来信、来访记录、工作会议记录等工作资料。

2.认真做好收发文登记、编号、批阅等工作,按档案部门要求分级分类归档。

3.发文件要按程序办理,做到主办人拟稿后,由办公室校稿,交主席签发。

、安全保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

2.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3.值班人员要按值班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 、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5.重大节假日期间,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作息制度

1.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严格请休假制度,、休假一主席批准,并口头向分管领导汇报,半天以上请、休假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3.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干私事,不扯闲谈,不到外单位串门,不溜岗,不在电脑上炒股、玩游戏、购物等。

、财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民主理财,财经工作按文件要求实行主席负总责,分管副主席审批制度,坚决执行县财经纪律。

1.经费支出: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开支,日常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到人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一律打入个人账户。

    2.财务审批:专项经费的支出,由承办人制定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机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支付;其他零散开支实行先报请后使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须报主席同意后执行。

    3.规范报账手续:开支原则上实行转账和公务卡,发票必须要有具体用途、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各种专项支出以及政府采购发票都需配具体附件和方案,严格执行“谁经办谁履行报批手续”的原则。

4.严格控制“五项费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交通费“五项费用”做到支出合理,既节约又能办好事,并严格按照县里有关财经规定执行,由会计每季度报县财政监督局。外出学习考察按长县财[2018]64号文件规定程序执行。会计每季度对“五项费用”进行清理,并在醒目处张贴“五项费用”使用情况,接受机关干部监督。

5.实行财务公开。每年的经费预算向班子成员通报,每季度向机关干部职工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6.规范单位采购。单位所需使用的办公用品、茶叶、纸杯、水果等,由指定的两人(陈海明、何建如)统一购买,公务接待到协议单位消费,须按备案姓名签字,否则,谁签字谁买单。添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办理。

7.对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未履行报批手续的开支(紧急情况除外),一律不得事后报销。

、工会关协活动制度

1.每位工会会员都有缴纳会费的义务,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按每月工资收入的5‰交纳会费,编制外工作人员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交纳会费。

2.干部职工如有重大疾病住院,单位慰问1000元(多次住院的每年只慰问一次)。

3.干部职工子女录取大学的,奖励2000元。

4.干部职工退休的召开一次欢送会,并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5.干部职工生日按不超过3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

6.工会其他支出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每年寒暑假每个学生发放不超过400元的阅读书籍,组织学生参观革命纪念馆或组织观看1-2次有意义的电影;

8.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有意义的户外活动。

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制度

(一)宣传报道内容

1.本地本单位工作动态和重大活动;

2.本县非公经济组织和人士的先进典型和工商联及基层组织工作经验推介;

3.对工商联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建议和意见。

(二)宣传报道工作要求

1.上报信息要做到客观、真实,确保信息质量和时效性。

2.调研文章必须深入调查,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工商联工作中的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3.圆满完成上级工商联和“两办”信息、调研工作任务,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予奖励。

(三)宣传报道奖励标准

参加征文比赛,一等奖800元/篇、二等奖600/篇、三等奖400元/篇、优秀奖200元/篇;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主办的刊物刊发理论文章、调研报告,中央级1500-3000元/篇、省级800—1500元/篇、市级600—800元/篇、县级400元/篇;社情民意县采用200元/篇、县采用获领导批示400元/篇,市采用800元/篇、市采用获领导批示1000元/篇,省采用1000元/篇、省采用获领导批示2000元/篇,全国采用3000元/篇、全国采用获领导批示6000元/篇;工商联界别的政协委员撰写的提案400元/件;信息在县级两办刊物(含星沙时报)采用的50元/条、在省工商联系统采用的100元/条、市工商联系统采用的80元/条、在县级工商联系统采用的50元/条。(同一篇文章、信息不重复奖励,按最高标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