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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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5 12:50

会长为商会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需要副会长或者秘书长担任商会法定代表人的,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工商联所属商会的,应当同时报工商联审查。副会长或者秘书长担任商会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章程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