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附海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消委)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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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5 04:44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中心):

《成立附海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消委)组织机构》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慈溪市附海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附海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印发

附海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消委)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改革,建立完善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我镇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成立附海镇安全生产和消防

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消委),机构设置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镇安消委主任由镇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镇政法委员担任,副主任由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镇党政班子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关系较为密切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镇安消委下设办公室,负责镇安消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安监所),由镇政法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安监所)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党建工作办、发展服务办、农业农村办、社会事务办、城镇规划建设办、综合治理办等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牵头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安消委各成员单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业监管组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镇安消委下设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业监管组(以下简称“行业监管组”)。行业监管组根据党政领导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行业监管组组长由党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行业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行业监管组对所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行业监管职责,同时对接市级相应专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附海镇安消委组成人员

主   任:杨周宏

常务副主任:周大效

副 主 任:陈佳妮、冯旌锋、岑云益、陈丰挺、孙冲波、陶  祎

成   员:陈禾庆、陈立平、岑丹波、洪云雷、王文军、余亚利、

                  罗玲燕、陈波恩、卢仲波、何灵聪、黄天远、罗圣恩、

曹  云、杨浩杰、顾长璟、吴敏杰、方建辉、陈一鸣、

                  高树晓、钱益明、励 青

(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业监管组

1.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组。组织协调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协调三产商贸行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镇属农贸市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无证无照企业取缔、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组 长:岑云益

副组长:岑丹波、杨浩杰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市场监管所

2.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组。组织协调农业、农机、水利设施(工程)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抗台工作。

组 长:孙冲波

副组长:王文军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3.社会事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组。组织协调教育、卫生、体育、社会福利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组 长: 陶祎

副组长: 余亚利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4.建设工程和市政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组。组织协调建筑领域、交通工程和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市政工程及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组 长: 陈丰挺

副组长:洪云雷

责任部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5.文化民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组。组织协调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宗教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组 长:陈佳妮

副组长:黄天远

责任部门:党政办(宣传)

6.危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组织协调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 长:周大效

副组长:陈立平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安监所)

7.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组织协调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组 长:周大效

副组长:陈禾庆

责任部门:综合治理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市场监管所

8.剧毒物品和出租房消防安全监管组。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和剧毒物品管理工作。

组 长:冯旌峰

副组长:罗圣恩

责任部门:附海派出所

三、附则

镇安消委是镇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代替镇政府工作部门和市镇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主要任务是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参照《关于成立附海镇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附政〔2020〕4号)和其附件《应急管理监督管理职责范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