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信息服务”工作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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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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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方式: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3.请投标人参加开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一、项目概括

  为保证社会组织信息查询及时准确,提高登记部门工作效率及服务能力,同时定期进行统计及分析登记数据,掌握全市社会组织基本状况、发展趋势,为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和规划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起到基础性的作用,我局拟开展“社会组织信息服务”工作。

  二、项目内容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承接。

  (一)驻社管局社会组织信息服务人员1人;

  (二)开展登记资料归档工作;

  (三)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四)登记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季度及年终分析)

  三、项目依据

  《社管局开展“社会组织信息服务”工作方案》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为2019年1月至12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五、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体独立法人资质(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1A室。联系人:邱小姐;联系电话:25837436;传真:25832182。

  七、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方案;

  4.项目报价单;

  5.投标人相关领域或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材料2、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下午2:30-3:00现场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楼视频会议室。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午4:00。

  2.评标会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楼视频会议室。

  3.请投标人参加开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小组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评分指标如下:

  九、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