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国有咸宜关林场南峡沟管护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LJJ-2019-022CG
三、采购人名称: 陇县国有咸宜关林场
地址:陇县曹家湾镇
联系人:郭宏
电话:0917-465531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容海盛世官邸4单元6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191768119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供应商应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5、供应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及项目经理相关信息(提供网页面截图);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止时点为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至磋商时间内的网页截图);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23 09:00:00至2019-09-2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容海盛世官邸4单元602室
3、文件售价:
序号 标项编号 标项名称 标书金额(元)注:注:2019-09-23日至2019-09-27日 9:00-11: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以及第六条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