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司法厅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围绕中央和省委部署,探索建立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省级交流会商机制,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
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指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开展交流会商对于把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从政治上看,共担法治建设职责使命。要坚持聚焦问题,共抓会商成果落地落实。要坚持常态长效,共促互动协作提质增效。
福建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林玫瑰表示,要坚持同题共答,打造法治建设新格局。要坚持同频共振,构筑法律职业共同体。要坚持同向发力,汇聚服务发展新动能。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工作衔接、虚假仲裁识别防范、规范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等7个方面工作达成一系列共识,形成责任明确、务实可行的工作举措,为今后共同开展好工作奠定良好基础。